第A03版:法治综合

检察机关首次尝试在消保委设办公室

虹口公益诉讼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2018年05月18日 A03 :法治综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555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陈岚

  本报讯 昨天,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消保委举行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暨公益诉讼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据悉,这是上海市检察机关首次尝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设立公益诉讼检察官办公室。

  仪式上,虹口区副区长袁泉与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国东共同为“公益诉讼检察官办公室”揭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崔晓丽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张兢代表双方会签了《协作框架协议》。

  虹口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竺晓忠对虹口检察院和虹口区消保委建立合作机制及检察官办公室成立表示衷心的祝贺,提出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上,区检察院与区消保委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希望双方以合作共赢为契机,开创虹口区公益诉讼工作的新局面。

  虹口检察院致力于打造公益诉讼新品牌,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刑事案件进行深挖排摸,发现多起生态环境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线索。据了解,近日,虹口区检察院对一起在减肥保健产品中违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布曲明的犯罪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在判处被告人张某刑事处罚的同时,判令其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24.8万元。据悉,此案为本市检察机关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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