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中消协要求:

对有骚扰、暴力行为的网约车司机纳入黑名单

2018年05月23日 A01 :头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019

  □见习记者 王川

  本报讯 网约车行业近期发生多起侵害消费者安全的恶性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促进网约车安全消费座谈会,中消协要求强化信息保护,保障消费者安全不能以牺牲个人信息安全为代价,不应以保障安全为名加重消费者负担和责任。中消协要求网约车平台经营者依法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投诉处理,对有骚扰、暴力行为的司机纳入黑名单,采取零容忍。

  座谈会上,中消协介绍了有关网约车安全消费的舆情报告和消费者投诉情况,消费者对网约车服务的主要意见包括平台提供的司机和车辆信息与实际不一致、司机态度不友好、司机损坏消费者财物、司机与消费者发生暴力冲突、平台处理消费者投诉不及时以及司机绕路多收费、不遵守约定、任意取消订单等。

  滴滴、首汽约车、神州优车、北汽集团、易到、携程等网约车平台经营者介绍了各自平台的业务类型、审核管理、运营状况,保障消费者安全的措施,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等情况。有关企业负责人和行业组织代表表示,将针对网约车领域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强自律,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专家、律师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从入网审核、合法运营、合同内容、安全保障、信息保护、投诉处理、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网约车行业不是法外之地,平台经营者自身负有应尽的法定义务,如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中消协指出,安全权是消费者的首项权利,保障消费者安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中消协要求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要切实落实法定义务,依法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具体包括五个方面:强化入网审核、强化安全管理、强化合同警示、强化信息保护、强化投诉处理。

  结合正在制定的《电子商务法》,中消协呼吁立法机关:进一步明确、细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相关规定,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防止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逃避自身应尽义务和责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中消协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对各类网络预约车辆服务的规范管理,对涉及消费者安全的重点问题作出更加明确的统一规定,并抓好具体落实; 强化对网约车行业的标准制定、数据监控、服务监督、风险管控,更好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权益。

  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接受网约车服务时要关注人身、财产和个人信息安全,注意核对线上预约和线下实乘车辆、司机的一致性,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遇到问题及时投诉、举报,共同加强社会监督,促进网约车服务更加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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