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海关总署了解到,打击“洋垃圾”走私“蓝天2018”专项第三轮集中行动是近年来海关开展的最大规模打击“洋垃圾”走私集中行动。截至昨天9时,已查获废矿渣、废五金等各类走私废物13.7万吨,查证走私废塑料、废矿渣、废五金共60.65万吨,抓获犯罪嫌疑人137名。
5月22日晨6时,在海关总署统一指挥下,广东分署,天津、大连、沈阳、哈尔滨、上海、南京等25个直属海关,出动警力1291人,分成行动小组212个,在北京等17个省(区、市)同步开展收网行动,同时对重点涉案人员实施抓捕,对涉案公司场所开展搜查,对涉嫌走私进境的固体废物存放场所及加工窝点进行查缉,一举打掉涉嫌走私犯罪团伙3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7名,获取了大批走私证据,查扣、冻结了大量非法资金。
此次涉案走私矿渣初步判定为国外冶炼后的残渣,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及《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已被国家禁止进口。而涉案企业违反国家规定,将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五金、废塑料违法转卖给无环保资质的企业,这些无环保资质的企业在生产提取利用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污防设施,极易对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在5月19日至22日行动期间,上海海关共出动海关缉私警察200余人次,抓获包括王某某等在内的走私犯罪嫌疑人13人,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上海海关根据大数据分析发现,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自2017年10月以来,涉嫌以伪报品名方式走私进口废塑料2.8万余吨。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朱某某、薛某某等人共谋走私进口废塑料。
调查显示,王某某在日本、韩国揽货后运往他在泰国开设的工厂。朱某某负责办理走私进境通关,采取伪报品名方式将实际进口的废塑料伪报为塑料板材、塑料薄膜、塑料颗粒、塑料粉等,分别借薛某某、唐某某名下的进出口有限公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名义,委托上海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朱某某以所谓“包税”方式,对伪报废塑料分别收取1500元/吨至1800元/吨不等的手续费。王某某等作为国内货主在境内收货后销售牟利。相关涉案人员到案后对以伪报品名方式走私进口废塑料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上海海关对王某某等人涉嫌走私的进口货物进行布控查验,先后在上海外高桥港区等口岸查扣废塑料1400余吨。
今年以来,上海海关深入落实海关总署党组要求,不断加大打击“洋垃圾”走私力度,借助大数据对“洋垃圾”走私实施精准打击。
海关表示,走私进口禁止类固体废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进口限制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报批、申领、备案等相应手续,合法进口、合法使用。相关进口企业需关注《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和修订情况,目前,来自生活源的废塑料、未经分拣的废纸、废纺织原料、钒渣等4类24种固体废物,已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从2018年1月1日起禁止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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