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青岛落实律师执业权利 便利律师参与诉讼

2018年06月04日 B01 :律师周刊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835

  据 《青岛日报》 报道,青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 《关于促进律师行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这是青岛市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标志着青岛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意见出台,将推动青岛市律师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意见》 紧密结合青岛市实际,明确了促进青岛市律师行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任务措施,从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开创青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中的作用等四个部分21个方面,对青岛市今后一段时期深化律师行业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就律师行业的发展目标,《意见》 指出,到2021年,青岛全市律师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同类城市一流水平,培养一批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品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领军人才,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律师执业环境明显改善,法律服务市场更加规范,律师工作改革与发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青岛全市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总数达到5500人。

  就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意见》 规定:建立督导机制,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严格依法落实相关法律赋予律师在诉讼中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代理权。完善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落实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建立并实施民事诉讼调查令制度,明确律师依法可以向公安、海关、税务、工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城乡建设、金融等部门收集有关证据。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完善律师行业发展保障政策等。

  就健全律师执业管理制度,《意见》 要求:健全律师执业管理体制,坚持和完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律师工作管理体制。探索实行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调查与惩戒分离制度,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惩戒处罚的公正性,减少和防止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戴谦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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