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南京律师在律所点点手机 上海法官一上午就完成立案

上海法院微信立案第一案诞生

2018年06月05日 A04 :法治综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861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周夏雨

  本报讯 近日,江苏南京律师尹女士身处自己的律所,仅用手机登录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完成了从起诉立案到材料递交的所有步骤。6月1日,杨浦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一上班,就通过内网收到了尹律师的立案申请。当天上午,尹律师顺利通过立案审核并获得案号。自5月28日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2.0版开通以来,还不到一周,杨浦法院就接到了这样一宗通过微信实名认证,直接递交诉状及证据材料,实现微信操作立案的实例。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尹律师想起诉的是商标侵权案件,属于知识产权案件范畴,所涉的刑事案件由杨浦法院管辖。在得知该平台开通后,尹律师第一时间致电了杨浦法院立案大厅,根据电话接待法官的提示和指引,当事人在电话中即完成了12368微信公众号上的实名认证。

  因案子需提交的材料和诉状内容相对简单,尹律师以代理人身份,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完成了从起诉立案到材料递交的所有步骤。

  杨浦法院在内网操作平台收到该立案申请后,法官6月1日一上班,立即进行立案材料审查,并在当天上午通过立案审核给出了案号。

  尹律师表示,因原告公司住所地在四川省,聘请的特别授权代理律师所在的律所在南京市,主张诉讼后,公司从委托代理人到准备诉讼材料,再到来法院立案,还没进入审理就产生了较高的交通成本。

  然而通过12368公众号平台进行微信立案,将这个难题在瞬间化解。用“玩玩手机”的功夫,完成便利的立案操作,通过严谨的立案审核。

  立案手续完成后,尹律师收到来自法院通过平台发送的缴费提醒,她随即在当日下午通过平台,用微信支付功能预交了此次案件的受理费2300元。

  就这样,上海法院微信立案第一案在杨浦法院诞生。记者获悉,在上海高院的领军下,上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如火如荼,创新不断。随12368微信公众号2.0版开通,法宝机器人也应势应需而生。

  杨浦法院表示,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功能被运用到诉讼立案上,是上海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的利民、便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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