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法治故事

心情不佳借酒消愁 醉酒驾车还“没事找事”

2018年06月22日 B04 :法治故事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343

  □法治报记者 徐荔  法治报通讯员 陈超

  天气渐热,小龙虾配啤酒再看看“世界杯”,想想也是件惬意的事,但是这般享受后也请千万注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无论是喝酒助兴还是借酒浇愁,饮酒后请千万控制言行和情绪,不要像老陈这样,酒后开车还无辜打人,结果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和寻衅滋事罪被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诉讼。

  情难自控殴打路人

  2017年12月下旬的一个傍晚,本市市郊已经一片寂静,落日余晖渐渐隐去,大地重新笼罩上一层黑色的幕布。来沪务工的老陈当天心情不好,独自喝了一瓶闷酒,便驾驶着自己的五菱面包车,出门拉货去了,全然不顾老婆对他的劝阻。

  当老陈的面包车,歪歪扭扭地行驶到昆阳铁路边的通站小路时,与对面相向而行的一辆助动车发生了碰撞。按理说,自知醉酒驾车的老陈应该知道这件事的后果严重,可当时老陈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他下车后没有道歉,还与被自己撞倒的助动车车主李先生争吵起来。

  铁路边,列车时而呼啸而过,老陈与李先生争执不下,面包车横亘在路边,将原本就不宽敞的小路堵死了,后续的车辆都无法通过,车主们都不耐烦地鸣笛,希望老陈快些将车辆移开。可是当时,老陈和李先生争执不下,老陈一口咬定是李先生的助动车挡了他的道,还要李先生赔他面包车刮蹭油漆的损失费。已被堵塞很久的的汽车司机周先生、张先生等人下车劝架,希望老陈早点挪动面包车,方便后面的车辆通行。

  争执中,老陈非但没有挪走面包车,还借着酒劲对前来劝架的周先生等人大打出手。好心劝架的周先生和张先生完全没想到居然会挨打,两人也都不是老陈的对手。只是一会功夫,周先生的脸上就被老陈打了好几个红掌印,张先生更是双脚受伤,无法站立。后经诊断,张先生的双脚都被踢骨折。

  酒醒之后懊悔不已

  莫名奇妙挨打的周先生和张先生不得不报警求助。等警察赶来时,老陈的酒还没“醒”,正发着酒疯肆意辱骂路人。警方把老陈强制带离铁路周边现场,约束直至他酒醒。

  经交警检测,事发时老陈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1.6mg/ml,属于醉酒状态。而被害人张先生因双足足底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酒醒后的老陈懊悔不已,他主动让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2018年3月底,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和寻衅滋事罪,对老陈提起诉讼。同年5月30日,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老陈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提醒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本案中,老陈在铁路边上醉酒驾驶,本身已经险象环生。在与他人发生机动车道路交通损害事故后,非但不及时报警撤离,还肆意辱骂殴打后续被阻塞车辆的车主,并将他人打伤。该行为属于典型的在公共场所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且后果严重。老陈一人犯有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鉴于老陈事后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法院才从轻发落。不过,综合其行为的社会危险性,法院并没有宣告其缓刑。

  为自己一时尽兴而罔顾自身和他人安全,酒后驾车情况并不少见,希望老陈的案例可以给更多人警戒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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