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江西公益律师进戒毒所 一对一为戒毒人员答疑

2018年06月25日 B01 :律师周刊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2309

  资料图片

  据 《新法制报》 报道,在第31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近日再次走进“高墙”,与江西省赣西强制隔离戒毒所(简称省赣西戒毒所)推出以“公益律师进高墙 助力戒毒筑平安”为主题的大型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得到了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大力支持,派出公益团队助力戒毒普法宣传。

  活动采取普法讲座加“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模式,在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帮助的同时,其警示教育意义也获得大家点赞。

  “公益律师”进高墙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公益律师”受邀走进高墙,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服务。

  此次活动得到了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大力支持,该所执行主任李永清带队,派出公益团队助力戒毒普法宣传。

  活动目的在于帮助戒毒人员走出毒霾、重塑人格、回归社会,此次活动分为禁毒普法讲座与“一对一”法律服务两个部分。

  “随着人们生活压力的增大,一些人借助毒品寻求刺激,形成了我国当前吸毒人员多、增长快、戒毒后复吸率高的现实情况。”作为此次禁毒普法讲座的主讲人,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肖亮斌律师从毒品犯罪案件形势分析入手,帮助大家了解毒品犯罪的几种类型以及对应的刑罚。

  肖亮斌介绍,2010年至2018年,人民法院审理毒品案件类型情况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占80.47%,容留他人吸毒罪占11.59%,非法持有毒品罪6.8%,其他1.14%。

  禁毒普法获点赞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作为刑辩专业律师,肖亮斌结合自己办理过的几个毒品案件,通过以案释法为大家普及专业知识的同时,也为戒毒人员作出了警示教育意义。

  肖亮斌表示,在法律上,容留他人吸毒也是犯罪, 《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2条,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容留近亲属吸食、注射毒品,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此外,还有一个罪名叫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根据 《刑法》第349条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些专业知识和案例故事对戒毒人员有警示教育意义,值得点赞。”

  课后,省赣西戒毒所管理科科长周卫平评价道。

  “一对一”答疑解惑

  普法讲座结束后,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的“公益律师”李永清、肖亮斌、李文涛、徐敏、万冬琴、杨盟组成法律顾问团,采取“一对一”的服务模式,为戒毒人员答疑解惑。

  “我在进入戒毒所之前,使用信用卡,现在逾期,还有几万块钱没还上,会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戒毒人员咨询道。

  “根据你描述的情形,可能涉嫌恶意透支。若恶意透支金额达1万元以上,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是达到了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万冬琴律师表示,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从立案标准的角度,需要结合逾期的时间、涉嫌金额、不归还这三个标准。当然最终是否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还要看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建议通知家人,与银行进行协商,达成还款计划,以规避刑事责任。

  此外,婚姻家庭问题也是当天的咨询热点。

  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

  “吸毒强戒案底能否消除?我担心解戒后声誉受损,找工作难。”杨盟律师表示,吸毒强戒案底不会消除,会记入个人档案,并伴随终生。但省赣西戒毒所按照司法部建立全国统一的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要求,构建所内戒治与所外延伸帮扶一体运作工作格局,在延伸帮扶方面省赣西戒毒所有很多措施,力争打通戒毒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戒毒人员出所与社会安置帮教无缝对接。

  “戒毒人员解除强制戒毒回归社会以后诸如住宾馆、乘火车一使用身份证就会自动预警,是否是真的?如果有,这个措施有多长期限?”对于解除强戒回归社会,他们也有着不少疑问。

  对此,李文涛律师耐心解答道,这是公安部推出的一项禁毒措施,即吸毒人员网上动态管控预警系统。这个系统收录了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及其相关毒品犯罪活动记录,只要信息被录入该系统,那么被录入人员身份证等多种信息便在全国公安系统内共享。也就是说被录入该系统的人员,不论在全国哪一个角落,只要使用与本人真实身份相关证件(如身份证),该系统都会自动预警,辖区内的警务机构会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盘查,以此减低毒品违法犯罪率。

  但 《戒毒条例》 第7条第二款规定,“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可见,若戒毒人员戒断3年未复吸,则不再对他实行动态管控。

  对于“公益律师”进高墙活动,省赣西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黄木水表示,戒毒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公益律师”的普法讲座和“一对一”的法律服务,不仅加深了戒毒人员对毒品危害性认识,也有利于打造“平安、专业、法治、智能、美丽”戒毒场所,欢迎“公益律师”以后能常来。

  (淦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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