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对工资待遇比较满意,但对方说目前该岗位只需要一个短期的员工,因此合同期只有半年,试用期1个月。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劳动合同只签半年的情况。请问律师,劳动合同是否有最短期限的规定?半年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赵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劳动合同法》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未限制,公司与赵小姐签订半年劳动合同并约定一个月试用期是合法有效的。
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2018年06月25日 B02/B03 :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240
我最近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对工资待遇比较满意,但对方说目前该岗位只需要一个短期的员工,因此合同期只有半年,试用期1个月。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劳动合同只签半年的情况。请问律师,劳动合同是否有最短期限的规定?半年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赵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劳动合同法》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未限制,公司与赵小姐签订半年劳动合同并约定一个月试用期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