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去世前住的房子是我三个姑姑出钱买的,我奶奶自己也出了一部分钱,但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爸爸的名字。请问律师,这样的话房子的所有权是不是应该属于我爸爸?
但是,几年前我姑姑从我爸爸这里把房产证拿去了,后来她把房子卖了,但我爸爸一分钱都没拿到。
请问律师,我爸爸有权将房子要回来么?如果不能,那么卖房的钱是否应当给我爸爸?
——吴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房屋产证上因是吴先生爸爸的名字,因此该房子的所有权属于吴先生的爸爸。
吴先生的姑姑擅自出卖了该房屋,如果第三人属于不知情的“善意取得”,则他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这时候吴先生的爸爸可要求吴先生的姑姑归还卖房所得; 如果第三人是和吴先生的姑姑恶意串通的,那么吴先生的爸爸作为真正的产权人,可以要求确认该买卖无效,由买房人返还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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