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已经分居在闹离婚,但法院一审没有判决离婚。由于离婚案件需要等半年后再起诉,这段时间我不想再跟他有什么瓜葛,回家就把锁换掉了。可是前几天我回家,发现锁被撬了,丈夫拿走了好多东西。我去报案,警察说我们还没有离婚,属于家庭纠纷,不能立案。
请问律师,他拿走了很多财物,我在下次起诉离婚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丁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我国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若丁女士能提供证据证明丈夫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在下次起诉离婚时主张将有关财产判归自己所有。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