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川 法治报通讯员 施迪
孩子是妈妈的心头肉,但小吕自出生起就没有感受到妈妈李某的温暖。
2015年3月30日,均有吸毒史的王某与李某未婚生下小吕,不久,小吕经医院诊断患有败血症、颅内出血、发育迟缓等疾病,被遗弃在医院两年有余。2016年7月,王某因病身亡,而李某则自生下小吕后任其滞留在医院不管不顾。2017年10月26日,李某因犯遗弃罪被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出生3年多以来,小吕从未享受过一天亲人的疼爱和照顾,在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接受临时照料至今。目前,他虽生命体征平稳,但有脑瘫症状,需要24小时专人看护,且未申报户籍,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昨天下午,普陀法院在家事审判庭审理了该起由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提起的申请撤销李某监护权纠纷一案,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同时该案也是《上海市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操作规程》 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本市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
孕期吸毒产下病儿,无力医治弃而不养
据李某称,她于2014年5月结识“毒友”王某并恋爱同居,后意外怀孕,孕期搬到王家与其父母同住,但王某父母不接纳李某及其腹中的孩子。李某在怀孕期间与王某争吵不断,为缓解情绪她多次吸毒,也未坚持产检。
李某的父母也希望女儿不要孩子,但李某因先前诊断怀孕几率较小,不舍得,坚持生下了小吕。
未曾想,小吕出生后第二天就被送至上海市儿童医院急救,并前后产生40多万元医疗费用。其间,李某接到医院通知,小吕的病情恶化需手术治疗,但她拒绝了。后来李某了解到小吕患有多项疾病,且脑部受影响日后需转入康复科,于是她明确表示没钱,准备放弃治疗。其间,李某出院后仅至医院探望过小吕两次。
2015年5月2日,因小吕结束治疗并保持生命体征平稳,医院致电李某想告诉她可以办理出院手续了,但李某不接听之后竟关机、更换了手机号码。院方向警方报了案。
2016年3月,警方就李某的遗弃行为对她进行当面告诫,李某承诺一周内将儿子接回,但之后食言。同年7月,王某死亡,他的家属否认小吕是王某的孩子并拒绝配合亲属鉴定。2017年10月26日,李某因遗弃罪被普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8年6月,出狱后的李某和父母居住,无工作无收入,也无力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明确表示放弃小吕的抚养权。
起诉撤销生母监护权,指定居委会做监护人
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表示,从2017年11月2日小吕从儿童医院转来看护中心至今,无家人探望。同年11月15日,在媒体刊登寻亲公告后至今无人认领。李某具有法定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且明确表示不愿履行抚养义务,其父母也不愿意抚养,小吕亦无其他合适人员与单位担任其监护人。
在普陀检察院的支持下,看护中心向普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小吕母亲李某的监护权,并指定第三人静安区某居委会作为小吕的监护人。看护中心表示,即使法院撤销了李某的监护权,李某也仅仅不再是小吕的法定监护人,但依旧是孩子的母亲,并不能完全推卸抚养责任。儿童临时看护中心将对日后照料小吕的费用保留追索权。
法院判决撤销李某监护人资格
普陀法院在受理该案后,采用特色社会观护员工作机制,委托社会观护员对小吕目前的身体状况、亲属抚养小吕的意愿和能力、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抚养意愿及能力进行考察,结合对落实看护小吕的监护机构进行了有关资质、硬件、人员配置等方面的实地走访,出具了一份完整的社会调查报告以供法庭参考。
普陀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李某作为小吕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有保护、照料的义务。但李某对患有多种疾病且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小吕不履行监护职责,拒绝抚养,不能提供小吕所必需的生活、医疗保障,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昨天,普陀法院判决撤销被申请人李某为小吕监护人的资格,同时指定第三人静安区某居委会为小吕的监护人。
后续普陀法院还将联手相关部门,对该案进行跟踪回访,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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