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湖北省律师调解试点走在全国前列

2018年07月02日 B01 :律师周刊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334

  据 《湖北日报》 报道,记者近日从湖北省律师调解试点推进工作会上获悉,律师调解工作启动半年来,湖北省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450余个,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律师事务所设立了调解工作室。

  今年1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司法厅出台 《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试点方案》。根据方案,全省各级法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地律师协会全面参加试点,试点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试点期限一年。

  截至5月底,湖北全省入册的律师调解员共有2492人。450余个律师调解机构中,法院系统设立的有100余个、司法行政系统设立的有345个。其中,司法行政系统律师调解机构累计达成调解协议502件。各地初步探索建立了律师调解经费保障机制,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律师协会律师调解工作经费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解决,分别纳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专项预算。

  省时

  57起纠纷3天解决

  襄阳市某小区业主吴军(化名)怎么也没想到,一场持续多日的纠纷,因为律师调解员的到来,竟戛然而止。“房子交了一年多,由于开发商手续不全,房产证一直办不了。”今年初,一条消息在小区传开了。随即,48户业主起诉开发商,索赔违约金。就在这时,小区物业又将48户业主送上被告席,状告他们不交物业管理费。

  今年5月,得知邻居们的案子要判了,又有57户业主来到樊城区法院,起诉开发商。“愿意尝试律师调解吗?”这次,法官不急于立案,而是向业主介绍了律师调解流程,又推荐了律师调解员黄静。

  黄静是襄阳市首批律师调解员,定期到樊城区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值班。从代理案件到调解纠纷,从代表一方到保持中立,黄静面临着角色和身份的转变。“依法调解,调解中立,这是公正便民的好事。”黄静很快进入角色,她召集业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面对面协商,还拿出一个简单可行的调解方案,“你们告开发商,肯定胜诉; 物业告你们,你们肯定败诉,到头来物业费还是要交。不如让开发商用赔偿金代交你们的物业费。”

  在黄静的调解下,三方签订调解协议。只花了3天,57起纠纷全部解决。

  省钱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

  “20多万元的货款,于某拖了几年不还!”一家环保公司想诉诸法律讨债,可又担心打官司花销太大。“申请律师调解,经过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和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在湖北联帮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员张志宏的调解下,环保公司负责人和于某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在今年9月1日前付清货款。“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还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和打官司相比,律师调解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联帮律师事务所主任鲍喜兵介绍,以环保公司案件为例,打官司仅诉讼费就要花费数千元,时间也至少在3个月至6个月,调解只用了半天。

  据介绍,律师调解以公益为主,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提供律师调解服务,由政府部门或有关机构提供经费保障,免费向当事人提供。律师事务所设立的调解工作室受理当事人直接申请调解纠纷的,可以按照有偿和低价的原则向双方当事人收取调解费。

  人民法院也充分发挥诉讼费的杠杆作用。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免收诉讼费。

  诉讼中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减半收取诉讼费。

  (江卉 顾丹 赵子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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