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
高温天气下,户外作业最典型的代表当属快递员、外卖骑士。北京青年报记者一番调查下来,9家较为有名的快递公司中,有四家表示会发放高温津贴,这意味着过半快递公司未设高温津贴。同时,设立了高温津贴的都对具体数额讳莫如深。而对于外卖员,不少公司采取的是高温时段每送一单给予额外奖励的方式。(6月29日《北京青年报》)
6月下旬以来,全国迎来今年大范围高温,是否按时足额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成为检验各地防暑降温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尺。然而,调查发现,高温津贴遭克扣,或用饮品冲抵现象比较普遍,建筑工人、保洁员等多个群体,大都表示并未享受过高温津贴。如此语境下,过半快递公司未设高温津贴,就不足为奇了。可见,被烈日烘烤的,不仅是快递员等这些户外劳动者,还有那被人们寄于厚望的“高温权益”。
早在2012年7月,由国家四部门制定的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得以正式实施,标志着沉睡了半个多世纪的“高温立法”,终于被唤醒。这无疑给广大劳动者、特别是户外劳动者带来了福音。通过高温法规修订,对高温津贴、工作时长、工伤认定、降温措施等核心内容,从法律上进行了明确界定与规范,强化执行力与责任追究,以此杜绝高温灾害给人们造成的伤害。去年5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然而,从执行情况来看,显然不尽如人意,一些与劳动者休戚相关的“高温权益”,还停留在纸面上,未能真正惠及劳动者,特别是环卫工人等社会弱势劳动者。更重要的是,除了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之外,我国至今没有一部统一的对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给予立法保护和人文关怀的法律法规。高温立法的严重滞后,导致高温关怀,成了一种道德施舍,而不是权益的保障。于是,高温津贴被用人单位随意克扣,成为一种“规则”;很多岗位,譬如建筑工人、交通警察、环卫工人等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长期在高温下从事高强度劳动,成为一种“惯例”,甚至会有户外劳动者热死街头的悲剧发生。
可见,快递员需要的,不仅是高温津贴,还有诸多“高温权益”。然而,在制度落实过程中,这些劳动者原本应享受的合法权益,几乎变成了一纸空文。因此,让高温津贴等“高温权益”,从纸上落实到行动上,需要有关部门严格公正执法。特别是劳动监管部门,理应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代表快递员等弱势劳动群体,向无视和恣意侵犯劳动者“高温权益”的企业和用人单位,依法追回正当权益,鼓励和引导更多劳动者,要求企业自觉主动地兑现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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