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当单身男“邂逅”离异女

2018年07月04日 A06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985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法治报通讯员 刘素芬

  一个怀揣十几万元存款着急结婚的单身男,一个身背赌债另有所图的离异女,两个人的命运因为一场“骗婚”交织在了一起……

  近日,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通过骗婚形式诈骗钱财的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张霞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9个月,处罚金1万元。

  “美丽相遇”却另有企图

  去年11月的一天,经朋友“小林”介绍,刚刚离异的张霞认识了本地的一名男子,即本案的被害人陈林,张霞亲切地称其为陈大哥。为了见面,张霞特地从南通来到上海。双方见面后,陈林对张霞印象不错,之后张霞返回南通,双方一直保持着电话联系。

  后来,张霞在聊天中听说陈林有十几万元存款足够结婚,大约也就是在这之后,张霞因为有笔赌债被人追讨,就跟陈林说到上海来找他。

  第二次见面后,张霞就跟陈林住在了一起,陈林急于结婚,张霞就以结婚为由,哄骗陈林将7万元存款全部转入其名下的银行卡内,剩下的五六万元现金全部交给张霞。

  当天,张霞带陈林去了金店,陈林给张霞买了项链、手链、耳环、戒指等,以示诚意。但就当陈林在银行排队取钱的时候,张霞却偷偷打电话给情人刘某,称钱已骗到手,让刘某第二天早上去接她。

  第二天早上,趁着陈林去上班,张霞携带骗来的钱财、金首饰逃回了南通,随后全部挥霍殆尽。

  犯诈骗罪获刑4年9个月

  损失毕生积蓄的受害人陈林在去年年底向嘉定公安分局戬浜派出所报案。民警经侦查,认定涉嫌诈骗的女子为南通市的张霞。今年2月27日,嘉定警方在南通市港闸区抓获犯罪嫌疑人张霞。

  庭审中,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害人陈林的陈述,证人彭某某、殷某某的证言,公安机关出具的受案登记表、工作情况、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随案移送清单,上海农商银行存款账户基本信息查询、存款账户交易明细清单、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业务凭证、邮政储蓄账务内交易流水查询,张霞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身份证复印件、供述等证据,以证明被告人张霞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张霞尚不具备缓刑的适用条件,不予采纳辩护人提出可对其适用缓刑的建议。

  在综合考虑张霞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手段、造成后果等情节后,嘉定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张霞有期徒刑4年9个月,处罚金1万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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