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韦贵莲 胡佳来
夏季来临,气温升高,进入性侵类犯罪多发期。此类犯罪的发生,不仅对被害人造成心理及身体上的伤害,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不稳定因素。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对办理的性侵类案件分析发案原因,给社会以警示,教女性如何提高警惕防“狼”。
本期专家:花飞,女,青浦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公诉工作近10年,办理600余件案件,案件类型涉及职务犯罪、暴力犯罪、金融犯罪、经济犯罪等。注重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在追诉追捕、纠正违法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案例一】
同学发展为情人关系
欲分手却遭遇性强暴
罗亮与小凤是小学同学,老家在一个村子里。小时埋在心中的好感在一次同学聚会上萌发。自2016年11月起,小凤与罗亮在同学会后的感情迅速升温。
当时,小凤在青浦打工,罗亮在老家上班。罗亮隔一段时间就来青浦找小凤见面,并发生了两性关系。2017年3月份,罗亮与妻子离婚后,辞职来到青浦,并在青浦找了一份厂里的工作。
罗亮来青浦的目的就是能与小凤保持亲密关系,他是单身,无所顾忌。但是小凤不一样,她有家庭,有孩子,在与罗亮偷情的时候,总是心情忐忑,害怕被老公发现。小凤觉得,罗亮像个苍蝇一样,总在她的身边乱转,她开始讨厌他了。
对于小凤的态度翻转,罗亮觉察之后,不是收手,而是变本加厉。他偷偷拍了小凤的裸照,并告诉小凤,如果不与他好,就把照片发给小凤的老公。见小凤还是躲着他,他就想出一招,搞臭小凤。于是,他写了一张大字报,贴在小凤的公司,让小凤没脸见人。
4月2日这天早上,小凤休息在家,老公上班去了。这时,罗亮来到小凤家,再次强行与小凤发生了关系。小凤反抗时将罗亮抓伤、咬伤。恰巧,小凤的老公发现了这一幕。小凤鼓起勇气向老公坦白了事情经过。在老公的鼓励下,小凤报案。
日前,罗亮因涉嫌强奸罪被青浦检察院依法批捕。
【检察官释案】
本案中,小凤与罗亮在互有家庭的情况下,突破道德约束,发展为情人关系。后来在女方提出中止两人不正当关系的时候,男方不肯罢休,反而变本加厉,先后通过威胁、出丑等方式强迫女方与他保持关系。
尤其在案发当日,更是违背女方的意志,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严重违背了女人的意志,已经构成强奸罪。
【案例二】
同租房客热情周到
夜半开门引狼入室
2018年1月8日凌晨3时许,正在熟睡的王紫突然接到朋友小周的电话,迷迷糊糊中,她听到闺蜜小周在电话中哭哭啼啼,说自己刚刚被同租的男人强奸了,不知该怎么办?王紫仿佛被冷水泼了一下,顿时惊醒。王紫安慰小周不要惊慌哭泣,随后拨打了报警电话,并赶往小周的出租房。
小周今年19岁,刚从外地来沪,目前在一家公司就职。小周涉世不深,比较单纯可爱。她租借房屋时,就考虑与人合租,可以分摊一点租金。对合租人是同性还是异性,她并不在乎。不想,却因为这个疏忽,吃了大亏。
今年1月初,小周找房子时,看到有一个三室户,两间房内租住的都是男生。她发现每间房子都有一个门锁,没有门卡是开不了的,于是她就放心租住下来。搬进来以后,小周发现隔壁那个叫占刚的人还不错,待人热情周到。有好几次占刚叫外卖时,看到小周没有吃饭,还给她带一份。打扫卫生时,占刚积极主动,两人关系相处得不错。占刚有朋友来访,还邀请小周作陪。
占刚有过一个女朋友,前一段时间分手了。分手的前几天,占刚很不开心。小周就给他开玩笑,说这个男人输不起,没女朋友就魂不守舍了。占刚委托小周给他介绍女友,小周说自己公司就有不少的单身女孩子,愿意牵线搭桥。
1月7日晚上,占刚的一个朋友来找他玩,占刚叫了外卖,还将小周叫到自己的房间,一起吃饭、打牌、聊天。一直到了晚上11时,小周回到自己房间,准备睡觉。这时,占刚发微信来,让小周到他的房间,小周说自己准备休息了。占刚又说,他想到小周的房间再聊一会儿。
小周当时的想法很单纯,她说,“我想让他来我房间里来谈论些关于他家庭情况的信息,因为要帮他找女朋友,所以想了解清楚。”小周亲自开门让占刚进来,不想此举却是“引狼入室”。
占刚进房门后,开始对小周动手动脚。小周骂他“开玩笑开过头了,走开”之类的话,但是,占刚不仅死命纠缠,还使用暴力将小周强奸。
日前,占刚因涉嫌强奸罪被青浦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释案】
单身男女单独相处,尤其在夜深人静之时,女孩往往成为被性侵的对象。本案的男女青年之间的界限太不清晰,女孩得到隔壁同租房屋男人的关照,对这个男人产生信任,对他失去戒备,尤其在夜半时分为他开门,更是致命的错误。
在此,奉劝女孩时刻要提高警惕,与他人保持适当的“三种距离”,即心理距离、空间距离、情感距离,防止受到不法侵害。
【案例三】
介绍工作是个幌子
图谋不轨露出真相
丽丽是一名外地来沪人员,30岁,在青浦卖过衣服,当过收银员,卖过化妆品,2017年下半年辞职。
2017年10月20日,丽丽在朋友圈内通过“摇一摇”认识了附近的杨竞。杨竞称自己在青浦一家公司的人事部门上班,专门负责招聘人员。丽丽早就听说过这家公司的效益好、待遇高,她目前正要找一份像这样的工作。所以,丽丽认识了杨竞,内心非常高兴。
两天后的一个下午,杨竞与丽丽视频通话,邀请丽丽到他家里来吃完饭。他说,为丽丽介绍工作,需要他师父帮忙,他要在家宴请师父,帮丽丽找个好一点的差事。丽丽一听,杨竞对她的事情这么上心,心中一阵温暖。她精心打扮一番,只等杨竞开车来接她。
丽丽上车后,见车内有一个身高马大之人,1.8米的个头,又高又壮,体重有200斤。杨竞介绍说,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师父高俊,可以帮助丽丽找工作。
到了杨竞家,杨竞在准备饭菜期间,杨竞的几个朋友也陆陆续续来到。这些年轻人都是见面熟,几个人在嬉闹中喝酒聊天。丽丽多次向他们敬酒,并拜托高俊和杨竞帮自己找个称心的工作。转眼间,8瓶黄酒和几瓶啤酒下肚。
此刻,已经到了晚上9时许,杨竞的几个朋友先后离场。杨竞家只剩下杨竞、丽丽和高俊。丽丽提出请杨竞送她回家,杨竞说,自己喝多了,不能开车,请丽丽今晚留宿在他家。丽丽看到微醺的杨竞,答应在小房间休息。谁知,刚迷迷糊糊睡着之时,两只“咸猪手”就摸了上来。丽丽反抗,但没起到作用,随后遭到杨竞的强奸。
正在丽丽惊魂未定之时,那位高大威猛的高俊也对她实施了暴力。对于高俊的侵犯,丽丽无丝毫还手之力。这还不算,杨竞之后将丽丽拖到客厅,再次施暴。丽丽得到逃脱机会后,报警。
原来,杨竞和高俊在邀请丽丽到他们家吃饭时就打算对丽丽施暴,但单纯的丽丽以为他们在行善,为她找工作。
今年4月,杨竞和高俊因强奸罪被青浦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后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和10年。
【检察官释案】
以找工作为由,欺骗女孩子到他家中,控制女孩子的自由后实施强暴,且是二人轮奸,性质非常恶劣。在庭审中,两名被告人辩称,被害人是“半推半就”。公诉人指出,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
公诉人分析了男女双方的关系,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认为被害人是被胁迫所为。
法官采纳公诉人的意见,以轮奸情节判处二被告十年以上的刑罚。
【案例四】
“腿控”男子跟踪女孩
偷拍视频闯入他人家
陈帆毕业后在上海工作,平日里,他会和朋友们讨论美女,对各种美腿进行点评。
今年4月20日21时30分许,陈帆像往常一样在虹桥火车站换乘地铁,这时穿着牛仔短裤的女大学生雯雯吸引了他的注意。当天,大多数人穿得比较“严实”,陈帆的眼睛便一直盯着雯雯裸露的双腿。不仅如此,陈帆还从原来的位置绕到雯雯身后,用手机偷拍她的双腿。地铁进站后,陈帆尾随雯雯在其右手边坐下。这样的位置对偷拍更加便利,陈帆一路上拍了好几段小视频。
22时许,陈帆的目的地到了,雯雯竟也和他同一站下车,陈帆便尾随在其身后。到了一个陌生小区门口,陈帆本打算停止跟踪行为返回家中。这时响起一阵狗叫,雯雯因此回头张望,并和陈帆对视了一眼。她一路上都没有发现有人跟踪,因此也没放在心上。陈帆这时才看清雯雯的长相,他发现雯雯和他曾经暗恋的女同学长得十分相似,竟产生了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想法。陈帆脑海中蹦出一个“妙计”。
雯雯家住5楼,走到5楼后,她拿出钥匙打开家门。尾随在后的陈帆伪装成同一栋楼的居民,继续向6楼走去。待雯雯打开门,他迅速返回5楼,趁雯雯还没把门关上,闯入其家中,并把门关上。
雯雯被莫名闯入家中的男子吓了一跳,还没反应过来,陌生男子就把灯给关了。雯雯大声质问男子想干嘛,并呼喊房间里的母亲,家里狗狗闻到陌生人的气味也开始大叫。陈帆这才感到害怕,立刻夺门而出。
6天后,陈帆被青浦区民警在地铁站内抓获,当场查获的手机里存了几十张不同女孩的大腿照片。在看守所里,陈帆反省道:“我未经别人同意偷拍照片,侵犯了他人隐私; 尾随别人到家中更是犯罪。”
日前,陈帆因涉嫌强奸罪被青浦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释案】
这是一起强奸未遂案。本案犯罪嫌疑人尾随妇女、违背妇女意志,欲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强奸未遂依然属于强奸罪。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管你是“颜控”还是“腿控”,都应该尊重他人,一旦越过底线,侵犯他人隐私,故意伤害甚至强奸,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尽管现在监控网络密布发达,女性朋友绝不想遭遇一次这样的惊心动魄。在深夜,尤其是没有路灯的地方,建议女性结伴出行为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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