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综合·声音

法院“法宣”也有“助理”了

2018年07月16日 A03 :综合·声音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410

  □记者 刘海 通讯员 高远

  本报讯7月1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和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正式合作成立“法制新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据了解,该基地是司法体制改革后,上海首家院校合作的法制新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新闻传播理论研究、师资交流、学生实践等方面全面合作。其中,在双方联合开展的上海法院“法制新闻宣传助理项目”中,华政传播学院可根据项目需要推荐具备扎实专业知识、良好品德修养的优秀在读学生积极参与其中; 上海高院法宣处要为法宣助理选派有经验的新闻宣传骨干给予一对一的带教,并统筹安排法宣助理到全市各级法院新闻宣传部门学习实践,为全市法院新闻宣传人才队伍的培养搭建平台,探索路径。

  记者在成立签约仪式上了解到,今年年初,上海高院法宣处和华政传播学院已经开始探索施行法宣助理项目。4名华政硕士生经选拔进入高院法制宣传岗位,至今,他们都圆满完成了半年期的学习和实践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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