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自今年7月1日起,上海法院全面推进行政案件集中交叉管辖改革,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原由闵行、黄浦、崇明、宝山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不再审理涉浦东新区的一审行政案件。在新《行政诉讼法》 实施三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探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的基本方法,完善行政审判机制,日前浦东法院举行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成立仪式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座谈会。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及社会综合治理的不断深化,涉及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旧区改造、违法建筑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成为行政审判亟需解决的难题。为破解这一难题,2015年5月,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 将解决行政争议明确为立法宗旨,在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为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8年5月,上海高院颁布施行《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作为诉调对接中心的组成部分,成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同时要求全市三级法院设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了行动范本。记者了解到,此次浦东法院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正是在行政案件集中交叉管辖的大背景下成立的。
据浦东法院院长殷勇介绍,面对案件区域差别、案件类型多样、辖区覆盖更广、化解难度更大的新局面,行政调处中心的成立一方面有利于加强上下级法院、集中管辖地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之间的联络,健全系统内协助互通机制,盘活审判资源,形成协调化解合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整合四个区的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构建跨区域联动对接机制,为案件协调化解、信访维稳等工作争取支持和帮助,实现行政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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