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吴勇波
诉讼费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才能决定。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作为一名律师,经常被当事人问到诉讼费的事情,毕竟这是打官司的一项成本,很多人都比较关心。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才能决定。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按照一定比例分担;
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 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由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其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
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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