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龙
“10分钟到高铁站”实际需要开车跑30分钟;“入住读名校”仅仅是销售噱头;“稀缺楼盘”也许意味着位置偏僻;“水景园林”实际上是小区里有个小水坑……在令人眼花缭乱的房地产“高大上”广告词背后,隐藏着哪些真实的“潜台词”?这些广告词是如何炮制的?(7月20日 《新华每日电讯》)
毋庸置疑,广告承担着提高知名度、加快销售进度的重要作用,对房地产销售而言尤其重要。而“10分钟到高铁站”“水景园林”“顶级豪宅”“高端品鉴”,建造上强调“精工细作”“匠心雕琢”,“全城热销”“火爆加推”……这样的字眼,的确能够吸引人的注意,甚至增加客户的“购买欲”。不过,这些广告吹牛皮,也就难逃套路之嫌。
新《广告法》 就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但是,即便有了这些“硬规”,一些房地产广告依然我行我素,在打擦边球。诚如媒体报道,以时间标示距离,夸大交通便利; 买房读名校,违规“放空炮”; 动辄“第一”“最”,不少是胡吹; 忽悠投资稳赚,违法宣传升值回报等等,给消费者带来误导。尤其是开发商在拿到地之后广告方就开始介入,规划不清晰、设计不明朗前的无限嘘吹危害更甚。职能部门对房地产广告吹牛皮不能不管。
一则,需要职能部门强化监管。比如,有针对性的对房地产广告营销、宣传推介、房地产预售行为,加强监管与规范; 还如,向房地产企业宣传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督促企业加强自律等。实际上,唯有对这些违法违规广告严控严打,才能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从而更有效地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则,借助互联网科技手段。专家建议,各地应建立一个能够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数据共享的综合监测平台,以实现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虚假违法行为精准查处。尤其是对于互联网出现的房地产广告,以及微信等新媒体中出现的房地产广告,更须引起重视与加强管控。
三则,消费者的防范也很重要。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7年总共受理投诉726840件,涉及老百姓“住”方面的投诉占比4.5%,其中房屋质量、虚假宣传等成为房产投诉中的突出问题。可见,购房者应谨防片面听信广告的宣传,还须多了解开发商的资质、地理环境和房屋质量等,如此才能少中房地产吹牛皮广告之“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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