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妻称遭醉酒邻居猥亵 夫找上门理论被打昏

2018年07月31日 A06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772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妻子告诉丈夫说遭到合租的醉酒男邻居猥亵,护妻心切的丈夫找上门理论,却因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被殴打致短暂昏迷。因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丈夫将男邻居告上了法庭。近日,嘉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定男邻居对事件的发生及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同为“80后”的黄向前和刘斌夫妇是邻居,双方一同合租在嘉定区马陆镇封周路上的一公寓住房内。

  去年1月10日21时许,刘斌听妻子说喝了酒的黄向前作出猥亵她的行为,气愤之余找到黄向前理论。在此过程中,双方因言语不和而发生肢体冲突,黄向前将刘斌殴打致头部受伤并短暂昏迷。

  事发后,刘斌被送往嘉定区中心医院治疗,住院4天总计花费医疗费近万元。去年2月8日10时许,刘斌至市公安局嘉定分局马陆派出所要求处理,经司法鉴定所对刘斌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刘斌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构成轻微伤。”然而,双方就赔偿事宜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刘斌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庭审中,黄向前未到庭应诉。鉴于此情况,法院在庭审中对刘斌出具的证据进行核实,结合法院向公安部门调取的相关材料,查明了相关法律事实。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因黄向前酒后的过错行为引起了纠纷的发生,并将刘斌打伤,对此,黄向前对事件的发生及后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刘斌在听了妻子的诉说后,未采取报警等方式冷静处置,而是采用了上门理论的冲动方式,导致了矛盾的激化,他应当承担纠纷的次要责任。

  诉讼中,黄向前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到庭,系其自动放弃答辩、质证等诉讼权利,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向前赔偿刘斌医药费、鉴定费的80%,计近9000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妻称遭醉酒邻居猥亵 夫找上门理论被打昏 2018-07-31 2 2018年07月3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