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百家讲“痰”

2018年08月14日 B06 :读者呼声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060

  “痰”:

  在中国纤维检验局近日发布的全国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部分典型案例中,既有加强棉花事中事后监管中出现的棉花掺杂掺假案,也有纤维制品质量监管中发现的“黑心棉”打假、学生服和学生床上用品质量案,还有汽车用纤维制品质量案,涉及社会民生多个领域。

  (8月11日 《人民日报》)

  百家讲:

  经商诚为本,立业信是根。把那些平时各种光鲜包装的黑心厂家的所作所为——“亮相”,让它们在同行间商誉扫地,在消费者心中声名狼藉,看它们还怎么坑人骗钱?看它们还如何痴心妄想做大做强?同时,它对广大消费者也是一种保护和提醒。

  产品质量怎么样,消费者当有知情权。将这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黑心”商品及厂家统统公示,就是告知人们在购物时,注意远离这些不合格商品,并对这些厂家生产的商品保持谨慎态度。此外,这种公开曝光也是对公众关切问题的最好回应。

  不过应该看到,对那些黑心、无良厂家,光是查处曝光还不够,因为普通消费者也不可能记下那么多不知名的厂家,更看不懂那些专业的质量标准数据,特别是对不合格原料加工后的成品更是难以辨识。因此还须监管部门对上了曝光“黑名单”的厂家给予一定范围和时限的市场限制及信用处罚,让处罚的后续措施“再飞一会”,提高违法成本,要罚得他倾家荡产,警示后人。 ——徐建辉

  “痰”:

  深圳龙华一家做电脑配件的网店,遭遇了连续的网络恶意差评,要删帖需要“赔偿”8888元。近期,深圳龙华警方成功侦破“淘宝差评师”系列网络敲诈勒索案。

  (8月11日 《广州日报》)

  百家讲:

  由于对职业差评师社会危害认识上的局限,遭遇恶意差评时,不少商家选择“花钱消灾”,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职业“差评师”的气焰。为遏制恶意差评,公安机关持续出击,对职业差评师不断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对职业“差评师”的打击必须实行综合施治,聚合各方力量,形成执法合力。

  首先,应强调源头治理。电商平台要升级评价规则,降低评价的随意性和自由度,对评价建立后台甄别规则;其次,要通过典型判例,对职业差评师形成心理震慑,提高商家依法维权意识;再次,执法部门和电商平台都应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商家积极举报和维权,使职业差评师无处藏身,露头就挨打。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索要金额在1000元以上,或者一年内连续敲诈3次以上,即可构成敲诈勒索罪,最高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打击职业差评师最行之有效的手段。职业差评师是电商平台、商家,乃至整个社会的共同敌人,不能任由其违法犯罪行为在法治时代任意妄为。

  ——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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