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川 通讯员 蔡婵静
本报讯 洪某通过攀爬阳台的方式进入邻居家中实施盗窃,结果很快败露,被宝山警方依法拘留。
8月13日,家住宝山通河地区某小区的李先生来到通河新村派出所报案,称家中被盗,不见了几件金银首饰及两部手机。民警勘查发现,李先生家的大门没有被撬的痕迹,窗户也并没有攀爬的痕迹。
民警发现李先生家的阳台与隔壁邻居家的阳台中间有个空调外机,一个成年人正好能够通过这个外机从隔壁阳台进入李先生家阳台。于是,民警再次对两户的阳台进行了勘查,果然发现了有人攀爬的痕迹。经比对,李先生家的邻居洪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14日下午,民警在小区周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洪某,并当场在其身上缴获部分赃物。到案后,洪某交代,李先生所住的602室原系自己的房子,后房子出售给李先生,自己便住在603室弟弟家中。为交接602室房屋水电煤等事宜,洪某便多次去隔壁欲进行商议。但几次敲门,邻居家中都无人应答,洪某便起了攀爬阳台进入李先生家盗窃的念头。谁知刚刚才得手一天都没到,警察就找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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