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社会

不惧台风 果断扣船

2018年09月07日 A04 :法治社会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896

  □记者 刘海  通讯员 葛培 岑祺

  本报讯 一起涉四家单位、未执结金额达1200多万元的终本案件,因执行法官“不离不弃”,持续追踪,三年后案件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近日,上海海事法院执行法官在获悉一起终本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名下另有一艘船舶后,不顾台风外围影响,立即赶赴船舶所在港区锚地,成功扣押该轮。

  2014年7月,因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公司和银行将航务公司等诉至上海海事法院,要求航务公司等支付拖欠款项共计人民币近6300万元。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约定原告租赁公司和银行对被告航务公司所有的“苏航工828”轮和“苏航工838”轮共同享有抵押权。但是,被告航务公司却未能按约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租赁公司和银行遂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5年6月,上海海事法院拍卖了“苏航工828”轮和“苏航工838”轮,成交价分别为人民币1442万元和人民币3600万元。拍卖款分配完毕后,被执行人仍有1200多万元人民币未履行,但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规定,原执行案件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虽然案件已终本,但是执行法官“不离不弃”,一直持续追踪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2018年8月,执行法官获知,航务公司名下有一艘“苏航工X”轮正在浙江岱山海域施工,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立即恢复执行,快速对该轮进行定位追踪,安排扣船相关事宜。

  经气象资料查询,台风胚胎93W将对岱山附近海域造成外围影响。鉴于时间紧急,经安全评估后,执行法官认为台风威力并不影响登船扣押,决定立即前往浙江岱山港。登轮当日,虽然港口开航,但是海上风势较大,执行法官通过接驳船小心翼翼地登上“苏航工X”轮。

  “我们是上海海事法院的执行法官,现在要依法扣押你们所在的这艘船。”执行法官话音刚落,船员们就交头接耳表达不满。“我们的工资也没拿到呢,扣了船我们怎么办?”有人大声问道。

  听到这,执行法官首先安抚大家的情绪,告知他们如果船东拖欠工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然后向他们解释,船员工资享有优先权,如果船舶被拍卖,可以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最终,“苏航工X”轮被顺利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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