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成都商报》 报道,家住成都市金牛区的戴女士近日很烦心,小区物业通知她:水表与隔壁邻居安反了,读数互相抄错了,水费少交了1145.2元,现在需要补齐。对此戴女士十分不能理解,而小区物业也觉得委屈,自己只是代收水费,水表更不是他们安装的,现在多交钱的业主找上门了,当然需要处理这个乌龙。
三年半的水费差额,应该由谁来买单?
两家水表装反交错费
发生乌龙水表事件的小区,是泉水东苑 A 区,戴女士一家自2015年起,就搬来了这里居住。据负责该小区物业技术工作的周师傅回忆,发现1703住户和1704住户水表互相安反,是个巧合。
7月中旬,一栋二单元1703号房间的租户找到周师傅,称自己正准备为卫生间换混水阀,需要找他借工具,因为总闸关了之后水仍然可以使用。周师傅在查看后发现,开着1703号房的水龙头,结果却是1704号的水表在转——原来是两家的水表安反了。
成都泰豪物业公司泉水东苑A 区项目经理吴鹏向记者解释,原本水表是按照户号“12345”从右往左的顺序排列,但在该楼层,实际水表对应的房号顺序是“12435”,3号水表属于1704号戴女士,4号水表则属于1703号房周先生。“每个月20号上门抄水表,按照常规的12345顺序抄读数,再录入收费系统,长期如此。如果不是1703号业主提出,还发现不了这个问题。”
戴女士的丈夫高先生则是在7月16日那天,看到物管人员在水表井检查时,才被告知两个水表装反了。“我当时还跟他建议,不用改表头,就在物业登记那里把户主换一下,皆大欢喜。”
事情却不只是更换名字和顺序那么简单。16日之后,物业管理人员多次向戴女士表示,她需要支付这三年半的时间内的用水差额1114.52元。“我们物业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现在3号房的业主找到我们,我们当然要处理。”
“让他们补交的1000多元水费,每个月都有单据,有底数存证。”吴鹏向记者解释这1000多元水费差额的计算方法。根据泰豪物业工作人员出示的 《成都泰豪物业业主接房流程单》 显示,3号和4号水表的原底数分别为1吨/2吨。截至2018年6月,现水表底数分别为619吨/246吨,用水吨数相差为374吨,按照每吨2.98元计算,差额为1114.52元。
但戴女士一家却认为,这个差额应当由物业承担,“为什么由于他们的失职,费用让我们来负担?”
律师称属于不当得利
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永明认为,这一事件涉及法律上的“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也没有事实约定的前提条件下获取了利益,而另一方受损。
在此次事件中,自来水公司的利益并没有受损,有利益影响的是两户人。虽然存在对外租赁的情况,但对外缴费是以业主的名义,多交的可以要求少交的补足。
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律师都燕果表示,在法律上,物业服务一般不会涉及对水表挨家挨户进行核实,应该由业主自己负责检查。即便是安错了,也不影响最后根据实际的费用进行结算。水表安错导致用水多而少交费,在民法上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补缴。 (陈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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