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KTV内两伙人大打出手 男子因寻衅滋事获刑1年

2018年09月14日 A07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461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张硕洋

  

  本报讯 KTV 本来是供人们唱歌娱乐的场所,但段某等人因为一点琐事,就与他人在 KTV 内大打出手,至两人受伤。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段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7年1月28日凌晨,年轻小伙段某与同伴轩某、刘某、江某和祥某等人在徐汇区某KTV包厢内唱歌。中途,因为自己的同伴在洗手间被对方的人撞了一下,段某、刘某与同在该KTV 消费的韩某、向某等人吵了起来,借着酒劲儿,谁也不肯示弱,双方动起手来。

  轩某见状,赶紧跑回包厢叫人,于是江某、祥某等人也陆续赶到现场参与打斗,两伙人打成一团,最终,致被害人韩某面部软组织创伤、王某头皮挫伤。

  2018年4月2日,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据悉,其他涉案人员已被另案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段某与他人结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段某能如实供述,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判处段某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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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7 KTV内两伙人大打出手 男子因寻衅滋事获刑1年 2018-09-14 2 2018年09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