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李女士
投诉日期:9月16日
去年1月份左右,我到博尔艺术文化中心(以下简称“博尔”)为孩子报了美术课程,总共40节课,一次性支付了4100元的费用。谁知道在今年8月份,我带着孩子去上课,却发现该培训机构突然关门,只在墙上贴了几张告示,写了一个联系方式,关门前没有任何通知和预兆。
孩子还剩20多节课程没有上完,那接下来该去哪里上课?为此,我联系了该教育机构的老师询问培训机构关门的事宜,谁知道老师直接将我拉黑,并没有给我一个说法。我和部分家长也曾去询问该机构的物业负责人,对方也没有给我们任何反馈。
于是,我按照告示上的电话主动联系到了该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对方只给了我一张《退费申请表》,要求填写家长姓名、课时、银行卡信息等内容,但在提交申请单之后,就再也没有收到该教育机构的回应了。
为此,我和一些有着同样遭遇的家长联合建立了一个“博尔维权群”。目前这个维权群里和我一样的受害人有90余人,有的人甚至一次性交了近万元的培训费。经过询问发现,很多家长和我一样都只有合同和收据,并没有收到过该教育机构提供的发票。
目前,我还没有收到该教育机构给出的解决方案。我们已经去公安局报警,警方推荐去彭浦镇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目前已有34位家长备案,据初步估算和了解,我们总的损失金额已经高达六位数。
记者连线
记者接到李女士的投诉后来到位于高平路的博尔艺术文化中心,发现该门店已关闭多日,门店内用木板完全封隔,无法从外部看到店内的具体情况,在门上张贴着博尔与上海爱投实业有限公司的《租赁终止协议书》 和上海好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物业服务终止协议书》 的副本。记者从协议书上看到,博尔因严重违约原因已与两家公司终止了合作,并拖欠物业公司管理费10万余元。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博尔的负责人Andy。针对是否收完钱就跑路的问题,Andy表示,从8月27日博尔高平路门店被强制封门开始,自己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态度。8月30日下午在朋友圈公告了《退费申请表》,收集学生家长的银行卡信息,9月5日已经收到127位家长的申报退费单,9月13日组织人员核对学生剩余课时和家长信息,等结果出来后,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家长,预计最晚在9月17日会出相关的数据结果。
具体应对措施方面,Andy表示已经与教育局进行沟通,在剩余课时费统计好以后,会跟家长面对面沟通给出两个解决方案。对于表示不希望退费的部分家长,博尔会协调附近的场地,安排已经离职的老师回来先上课。针对希望退费的家长,博尔确实因为这件事产生了严重的亏损,目前筹资比较困难,等最终具体金额出来后,会进一步讨论,决定到底是采取全额退还或是分批按比例退还的方式予以赔偿。
据了解,博尔高平路门店在7月31日已与房东协商好退租事宜,由房东指定的教育机构进来接盘。既然已经退租,为何到现在高平路的店招还是博尔呢?“这是由于博尔在退租补充协议里与房东约定,要求学员和员工都无条件留给下家使用,等一年后下家获得相关资质后将机构的店招进行更换,员工再全部撤离。”Andy告诉记者,其实在八月份之后,高平路店的博尔已经发生变化,对外是博尔的店招,但收费进的是下家教育机构的账户,自己主要处理的都是8月份之前的学生家长退费问题,至于8月之后的学生家长则是由下家教育机构进行联系。
律师说法
培训教育机构已经更换法人,还是用原先的招牌进行招生是否合理?当发现教育机构法人已经变更,培训机构已经关门,市民该找谁进行维权?我们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任远律师作一分析。
任远律师告诉记者,教育机构中途更换法人代表是完全合法的正常公司行为,且不需要提前告知家长。针对家长在付完学费后发现培训机构关门,学生没有地方上课该找谁进行维权,任远律师认为该事应当分为两部分来看:在8月份之前报名的学生应当找原先的教育机构进行维权,8月份之后的学生则应该找下家教育机构进行维权。
任远律师提醒消费者要特别注意索要和保存书面合同与相关发票。发票是消费者消费后的凭证,消费者保存消费的正规发票在出现消费问题时能够作为消费凭证,是很重要的一个证据。合同是交易双方互相承担责任义务的书面约定。如果有签署合同,那双方就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承担责任,消费者在维权时也有更充足的证据。如果没有合同,只有开具的发票或者口头协议的话最好选择录音或者有第三人在场,保证口头协议的效用。消费者要求开具的发票也一定要是官方正规发票,手写收据等不具有消费凭证的作用。
法治报见习记者 张叶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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