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内设机构改革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精准落地,由原有的19个内设机构精简为了现有的11个内设机构,改革后的上海宝山法院以更精炼、更专业、更高效的姿态继续前行。
1988年9月,随着行政区划的改变,原上海市宝山县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吴淞区人民法院“撤二为一”,上海宝山法院正式对外挂牌。
沧桑砥砺,春华秋实。蓦然回首,宝山法院已经走过了整整30周年。30年风雨兼程,30年砥砺前行。30年的发展史,就像一本厚厚的书,字字句句镌刻着不忘初心的坚守,篇篇章节书写着砥砺奋进的征程。
年收案量从1967件到36308件
1988年,宝山法院受理各类案件数为1967件; 而2017年,这个数字变为36308件。跨越30载,发生巨变的又岂止是案件数量。
30年来,宝山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和类型不断增加,企业破产、涉金融、涉互联网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先后妥善审结执行了“染色馒头案”“华东贸易广场房屋租赁群诉案”“外来租住人员达1000多人的涉‘城中村’ 场地强制迁让案”及上海首例实现国家监护跨省接力“撤销监护权案”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在刑事审判领域,围绕不同时期打击重点,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切实夯实了社会稳定的基础; 在民商事审判领域,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在行政审判领域,依法处理和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有效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 在执行领域,对“老赖”重拳出击,增加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度,加大失信、限高、拘留等惩戒力度,开展各类专项执行,建立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破解了大量执行难题。
随着法院收案数量的逐年增加,法官工作量逐年递增,压力加大。近5年,宝山法院案件数量每年超24000件,年均增幅达10.8%,“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为此,宝山法院不断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尝试引导简单、小额民事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快速办理,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2004年7月,宝山法院成立了上海法院系统首家快速裁判庭,通过对速裁案件进行自行立案、高密度排期、多地址同步送达、当庭宣判、简化文书制作程序等方式,节约案件审理周期,做到案件快审快结。近5年,快速裁判庭每年审理速裁案件5200余件,结案率100.56%,案件审理周期平均为29天。内设机构改革后,快速裁判庭并入立案庭,优化整合后的快速裁判中心进一步科学配置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为当事人提供高效高质的诉讼服务。
同时,宝山法院通过科技创新,推进法院工作信息化建设,已完成66个高清法庭改造和2个互联网直播法庭建设,建成集审判管理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和警务指挥中心于一体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不断助力办案质量再上新台阶。
在“改革”中不断成长
在历史性的机遇与挑战面前,唯有改革才是发展的动力与出路,多年来,宝山法院在继承中创新,在开拓中前行。
上世纪80年代后期,人民法院开始推进审判方式改革。1999年和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颁布了两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宝山法院作为当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自1999年接受试点任务以来,积极深入调研,扎实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在各项改革内容中都取得了重要进展。
2014年2月,宝山法院再次被确定为全国9家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和上海市委批准的上海司法改革4家先行试点法院之一。2014年4月,宝山法院制定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暂行意见》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明确改革的重点工作落实及具体推进路径。随后制定或修订了包括审判人员权力清单、法官会议制度、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案件质量评查、院外第三方评价、审判业绩考核等十多项改革配套规定,为改革工作提供详细、明确的操作规范。
目前,宝山法院在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人员分类管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宝山法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致力于司法改革深化,不断探索符合司法规律的现代化司法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审判能力和服务大局意识。
捍卫公平正义的队伍不断壮大
审判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培养。如果没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公正高效地完成审判执行任务将是“不可能的任务”。
上世纪80年代,宝山法院许多法官都不是法律科班出身,相关法律知识都比较欠缺,但他们坚持努力学习、补充法律知识,埋头钻研各类案件,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日积月累,宝山法院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一步步开展起来。
本着“教育为先、业务为要、价值为导、廉洁为本”的基本思路,宝山法院坚持开展教育实践和廉政建设活动,精心设计法官及法官助理的培养路径与形式,总结资深法官审判工作经验,建立“传、帮、带”、岗位交流及业务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导师带教辐射效应。
30年栉风沐雨,30年春华秋实。如今的宝山法院,队伍壮大,人才济济。法院干警数量从1988年的169人发展为目前的307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占74.92%,拥有研究生学历的占58.63%,博士4名,这支捍卫公正的力量正在日渐壮大。
30年来,上海宝山法院的干警奋发努力、积极作为,法院连续十二届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先后涌现出“全国巾帼文明岗”审判监督庭、“上海法院集体一等功”“上海法院青年文明号”民三庭、“上海法院破解‘执行难’ 专项治理集体一等功”执行局等先进集体,以及“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徐敏芳、“全国刑事审判先进个人”董果、“全国商事审判先进个人”谢连明、“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上海市十大‘平安英雄’”、“上海法院十大感动人物”王伟等一批先进个人。
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时代在发展,群众的司法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司法为民已不仅仅是帮助群众解决一两个具体问题,而是一个系统的工程。
2012年10月,宝山法院总面积800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由原先单一的立案信访大厅“升级换代”成了集“立案执行、信访、诉讼服务”三大功能为一体的包括18个接待窗口、一个导诉服务台的诉讼服务中心,群众除了诉讼外的其他所有司法需求基本上都能在诉讼服务中心得到满足。
2013年,宝山法院在全区各街镇设立“法官便民联系点”。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法官便民联系点为前哨,点面结合,构建了一张“覆盖全区、三位一体”的便民服务网络。
近年来,宝山法院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完善律师参与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和代理案件工作,扩大接待律师的范围,建立律师常驻咨询窗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设立诉调对接分中心,深化司法、行政和调解组织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 充分利用互联网、12368诉讼服务平台、网络司法拍卖等现代信息载体,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促进司法公开,推进司法为民,确保司法公正。
30年弹指,沧桑巨变。在岁月的流痕中,建院时曾经意气风发的年轻法官如今已须发斑白; 当年的小院落已变成气势恢弘的审判大楼; 曾经的大檐帽、肩章演化成更能体现法官职业特色的法袍、法徽……但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没有改变,守护公平正义的决心没有改变,司法为民的情怀也没有改变,并将永远伴随着宝山法院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文/龙梦灵)
宝法卅年颂
夫宝山法院,倚沪之北,临江而设。戊辰肇基,仲秋而成。秉淞宝之峻节,启法治之新声。进贤能之英才,安构怨之黎民。尽其生之无穷,求正义之永恒。
三十载,宝法人知行合一,矢志不渝。笃行信道,自强不息。明镜高悬,求百姓和辑。一身正气,辨是非忠邪。三十载,宝法人薪火相传,砥砺而行。遵前民砺世,踵武前方。乘时代新帆,破浪远航。历改革风雨,蒸蒸日上。
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吾宝法之气者,公也。宝法之宝谓之情,宝法之法谓之理,通情理而寓于法故谓之公。是以司者察察,民者淳淳。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法治之路,志在无讼。守公正初心,继峥嵘而续伟业,黾勉始终;担法治使命,绘宏图而开新篇,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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