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与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公安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安部近日出台了《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记者昨天从上海警方获悉,上海公安机关已迅速下发通知传达公安部“五个一律”工作规定,并对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2016年8月,公安部等12个部门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规定不再要求群众到派出所开具证明的20类事项,对需要派出所出具证明的9类事项予以规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要求,公安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推动各地已出台实施意见和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实,让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更加规范和便民利民。
据悉,“五个一律”即:一律实行首接负责制; 一律实行限时办结; 能够内部核查的,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证明材料; 超出职责范围的,一律出具书面告知书; 一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上海公安机关严格落实相关规定,积极响应社会关切,已迅速下发通知传达公安部“五个一律”工作规定,并对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上海警方特别提醒:对无明确法律法规依据、属于单位自行设定的证明,派出所将书面告知不再予以出具,并将不合理证明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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