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生理衰退、心理失衡,致老年人重新犯罪趋势明显。昨天,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涉老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白皮书》,系统梳理近一年多来该院的涉老年人检察工作,介绍有关典型案例和探索试行的机制。
据白皮书显示,自2017年3月,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院共受理涉老年犯罪嫌疑人批捕案件156件190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涉老年人刑事案件191件239人,案件数量整体呈波浪式上升趋势。在被该院提起公诉的老年被告人中,涉侵犯财产类案件、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涉人身伤害类案件人数分别占总人数的比例为50.4%、28.8%、10.8%,涉及罪名相对集中。
生理机能衰退,自控能力减弱引发犯罪
有的老年人步入晚年,身体机能开始衰退,如免疫力下降、感官功能减退,环境适应能力退化,导致其判断力下降、控制力减弱,从而引发犯罪。如老年被告人王某因琐事与儿媳刁某发生争执,情绪激动之下竟持锤子、马扎凳等工具对刁某头面部进行击打,致被害人颅骨骨折、腰二椎体压缩性骨折及头面部裂创等多处挫伤。办案人员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王某进行精神鉴定,发现王某患有妄想型精神障碍,且作案时处于发病期。被告人王某的犯罪行为虽是个例,但随着年龄增大,生理机能衰退,自控能力减弱已成引发老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老年人重新犯罪趋势明显亟待引起关注
经分析发现,有些涉案老年人虽有固定经济来源,甚至经济条件良好,但因与子女、亲友在情感上疏远,使得这些老年人往往产生“孤独”、“焦虑”、“厌世”等不良情感,甚至出现以犯罪来宣示“存在感”的极端想法,一旦形成负面情绪且不易消除,在客观上形成了反复犯罪的隐患、增加了重新犯罪的可能。同时,有相当比例的涉案老年人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拮据,又缺乏家庭关怀,违法犯罪成为其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捷径”。如聋哑老年人赵某一无经济来源,二无子女接济,无论生活上还是情感上均处于无助状态,逐渐形成了以失去自由,换来“免费”伙食的极端想法,并先后五次实施盗窃犯罪。
家庭纠纷和邻里矛盾升级引发老年人犯罪
司法实践中发现,涉老刑事案件往往与亲属之间的家庭矛盾或邻里矛盾处理不当密切相关。如在办理康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发现,双方当事人系多年邻居,因被害人顾某某(70岁)认为康某某围墙篱笆多占土地导致邻里不和。随着时间推移,矛盾不断积累,双方肢体冲突引发刑事案件。由于此类矛盾缘于关系上的特殊性、时间上的长期性和处理上的复杂性,导致矛盾化解困难重重。如何妥善化解涉老案件中存在的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达到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成为涉老案件办理中的一大难点。
据悉,浦东检察院高度重视老年法律维权工作,成立涉老型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组,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探索试行了一系列贴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特殊诉讼程序和制度。如通过快速办理机制尽量缩短办案期限,减少老年人在押时间; 通过主动调解机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与此同时,在办理老年人作为被害人的案件过程中,该院通过赃款的追索,内部救助机制的适用等工作,进一步维护老年被害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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