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前沿观察

校园霸凌犯罪心理形成机制及预防研究(下)

本文字数:4514

  □江帆

本版上期刊发了《校园霸凌犯罪心理形成机制及预防研究(上)》,对校园霸凌犯罪的成因作出实证分析。本文则具体描绘其心理形成机制,进而构建形成机制模型,并通过切断因果关系链的方式,阻隔犯罪成因与犯罪结果之间的作用关系,从而达到犯罪预防的目的,具体可从构建科学的预警机制、合理运用噪音干扰暗示传播、关注时间及地理因素三个角度展开。

校园霸凌犯罪心理形成机制

校园霸凌犯罪心理形成机制旨在从动态层面描摹犯罪成因之间的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关系,更加直观地反映犯罪成因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为犯罪预防奠定理论基础。研究校园霸凌犯罪的心理机制不仅要关注施暴群体心理形成机制,剖析行为人是在怎样的心理支配下实施霸凌行为,更要深入挖掘施暴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即施暴人与被害人交互心理形成机制。

施暴人心理形成机制

校园霸凌犯罪中的施暴群体的天性并非具有反社会性,在校园群体的划分中也并非自始存在,而是由于反社会性暗示在校园学生群体中传染。校园霸凌犯罪中存在两层反社会性暗示的传染过程,一是在校园大环境中的传染(潜层传染),二是在具体事实犯罪行为前的传染(前层传染)。详言之,如下图所示:校园作为学生群体赖以学习、生活的空间载体为反社会性暗示的传播提供了介质,但只是在潜层次影响学生的价值判断与行为走向(一级暗示),而在具体的校园霸凌犯罪的危机爆发前,更明确与具体的反社会性暗示直接作用于施暴群体,指引校园霸凌犯罪的行为走向(二级暗示)。此外,二级暗示源一般产生于校园群体中的一些摩擦,即一级反社会性暗示不仅污染了校园群体,同时为二级暗示提供土壤,“因为一旦群体形成,他们就会于急切之中期待着点什么。无论是什么,只要能够让他们立即行动起来,他们就会欣然接纳,如果没有明确的指示,那么他们就在自己的群体无意识中创造出来。”(见图表三)

与一级暗示相比,二级暗示的内容更加明确,反社会性更强。虽然二级暗示在指引施暴群体行为走

向的作用方面更为直接,但其作用机制有赖于一级暗示的对校园群体的心理渲染。举例来说,如果某个学校以学习成绩的优劣作为评定学生素养的唯一或主要标准,那么这样的校园氛围中所蕴含的潜层暗示即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是不受欢迎的,对这样的学生施以暴力未必会引起关注。在二级暗示的刺激下,施暴群体何时会实施犯罪?一般而言,犯罪行为是在一系列前因条件的综合作用下形成的,而在犯罪因果关系链条中,“犯罪诱因是非常具体的人、行为或物,它处于犯罪发生的原因序列中的最后一环,属于微观原因。由于其与犯罪行为紧密连接,刑罚预防因而能起到司法控制的效果。”二级暗示则构成施

暴群体犯罪行为分析的核心。

交互心理形成机制

校园霸凌犯罪中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存在着“互融”的关系。被害人自我意识已被恐惧所驱散,取而代之的是无底线的容忍。施暴人与被害人心理交互作用的本质即施暴人心理作用于被害人心理,使得被害人屈从于施暴人的过程。

同施暴人心理形成机制一样,施暴与被害心理交互作用也存在两级作用机制,并且是两级同化机制,即在校园大环境中形成的施暴群体与被害人的分化机制(见图表四)以及在特定情境下被害个体受到施暴人排挤机制(见图表五)。虽然从表现上看,施暴群体与被害人似乎是相对的,但从群体心理的角度解析却发现,事实上施暴人&被害人心理交互作用机制仍属于群体心理的同化功能的范畴,只不过是“异向同化”。前已有述,群体心理有着显著的“去个性化”功能,其目的在于排除异己,使个体心理乃至行动与群体保持一致,即所谓群体是一个整体,而非个体的简单叠加。校园霸凌犯罪中的施暴人与被害人心理交互作用机制呈现相反的作用方向,虽然同样是排除异己,但作用方向不在于吸纳个体,而是欺凌被群体排斥的个体,并将其边缘化。在校园霸凌犯罪中,群体心理驱使个体屈从于群体,使其不敢反抗群体的意志。因此,校园霸凌犯罪与一般的群体犯罪并无差异,只是对个体的要求不同,前者是通过“去个性化”使个体与群体一致对外行动并使得个体坚信借由群体的人数优势可以实现个体目标(同向同化),后者是通过“去个性化”驱使个体服从群体的安排,群体目标与个体目标截然相反(异向同化)。

纵观整个犯罪样态,校园霸凌犯罪的心理机制其实是同向同化与异向同化的综合过程:一方面,在施暴群体及被害人内部体现的是同向同化的群体心理特征,即群体吸纳个体,并共享一致的目标(施暴群体内部形成一致对外,欺侮弱小的情绪渲染);另一方面,施暴群体对被害人展现出的是异向同化的群体心理机制,即通过暴力或精神强制压迫被害人屈从群体意志。简言之,校园暴力作为一种群体行动的具体表现方式,一方面通过同向同化的方式吸纳成员,另一方面通过异向同化的方式欺侮成员。

校园霸凌犯罪的预防

校园霸凌犯罪不仅损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更污蚀了校园环境,严重危害青少年心理的正常成长。遏制校园霸凌犯罪的势头刻不容缓。同时,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犯罪预防被誉为犯罪学皇冠上的宝珠,从未有人摘取过。预防校园霸凌犯罪岂是三言两语、寥寥数笔就能涵盖并解决的,其背后需要整个社会组织系统的通力协作,因此本文仅根据上文的犯罪心理学方面的分析提出预防校园霸凌犯罪的几点建议,以期对改善校园环境、减缓校园霸凌犯罪率有所贡献。

构建科学的预警机制

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犯罪预防是关于预防成本与预防收益之间的函数关系,最合理的方式即花费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收益。简言之,犯罪预防是讲究预防成本的,花费合理的成本将犯罪率控制在合理的区间即达到了犯罪预防的边际效益。科学的预警机制是合理分摊预防成本的前提,即根据犯罪率的高低决定预防成本的增减。有学者根据施暴人数将学校安全划分为三个层级(见图表六),旨在预警校园霸凌犯罪。

笔者认为,最有效的校园霸凌犯罪预警机制不能仅仅建立在现象层面,而应深入到校园生活中,做到微观监测。对于校方而言,施暴人数与被害人数无从得知,往往待案件发生后才察觉,为时晚矣。如果能在事先掌握施暴人与被害人的数据,则可提前介入犯罪的生成环节。前已有述,校园霸凌犯罪属准群体犯罪,心理机制与群体心理类似,因此可以引用群体心理的相关理论进行解读。Bazemore(2000)曾指出“社会关系的强弱是地区暴力行为的原因和结果”,拥有较强社会关系的人其在暴力行为中的影响力也较强。校园生活是社会生活的缩影,学生间的关系强弱亦是校园霸凌犯罪的兆因,通过形象而具体地描绘校园关系网,有助于观察和控制校园霸凌犯罪。雅各布·莫里诺通过社会测量学技术,构建了“莫里诺社网图”,清晰地表明了群体内部人们的相互关系及疏密程度

(见图表七)。

图表七中双箭头连线表示群体成员间的相互选择,而单箭头连线表示单向选择。莫里诺社网图折射出在群体交往内部是否存在利益团体,以及团体间的疏密程度。上图显然有两个小集团,即ABCD与GHI,相对主群体ABCD而言,GHI即次群体。其次双箭头连线最多的、处于社网图中心位置的是B和D,也就是“社会计量明星”。“社会计量明星”由于与群体内部成员交际最为广泛、信息在群体内传播最为扩散,因而其意志也最容易发展为群体意志。显然,B和D是社网图的核心成员,J则被边缘化。“莫里诺社网图是一套方法简单易行、测量准确,因此深为研究者所喜欢,是测量群体内人际关系的最基本的方法。”在校园生活中同样存在莫里诺社网图,通过对学生关系网的梳理可以推测出校园霸凌犯罪的潜在被害人,重点关注“社会计量明星”以及被核心群体排除的个人,前者存在成为施暴群体核心人物的可能,后者易转变为校园霸凌犯罪中的被害人。

合理运用噪音干扰

传播学上暗示的传播过程类似信源的传播,须经历编码、解码及反馈三个环节,而媒介噪音决定了信源传播的真实性,即信息反馈的内容与信源内容是否一致(见图表八)。无论是一级暗示还是二级暗示,都存在暗示的传播过程。传播学往往将噪音视为应当剔除的负面因素,以保证信源传播的顺畅与真实。如作为信源的暗示本身就是反社会性的,那么合理利用噪音反而能起到转变反社会性暗示的作用。因此,需要明确什么样的信息可以成为校园霸凌犯罪心理机制传播的噪音。以传播的阶段为标准,噪音可以分为:信源噪音、传播噪音、信宿噪音,分别指信息的产生、传播、到达宿主时噪音的干扰。

首先,信源噪音或是传播者在散布信息时的一些不当言行导致噪音干扰。这常见于谣言的传播,由于传播者所编造的谣言前后矛盾,一经产生便受到质疑,可信性逐渐衰减。因此,对于校园生活中的反社会性暗示,第一时间指出信源的矛盾或不失为值得尝试的方法。

其次,传播噪音主要是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对信息内容进行淡化、修改。由于校园生活具有趋同性,学生作息规律,生活内容相当,反社会性暗示才得以在该群体中不受噪音的干扰直线传播。故而,培养学生个性,体现个体独立性,而非机械化灌输知识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阻碍校园反社会性暗示的传播。

再次,信宿噪音是因为宿主本身的特质而导致信息到达不同的信宿后呈现不同的内容(见图表九),信宿的不同意味着传播效果的差异。举例而言,如果宿主当时的心境具有强烈的反社会性,则比较容易接受反社会性暗示的信息;反之,如果宿主的心境较为开朗,则对于反社会性暗示有所抵触。同理,引导宿主认识反社会暗示的性质,致使信源内容不能得到有效传播或培养宿主正向需求,增强宿主主动过滤反社会性暗示的能力同样能起到预防校园霸凌犯罪的效果。

最后,信源噪音、传播噪音、信宿噪音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是共同作用,这便意味着在采取噪音干扰反社会性信息传播以预防校园霸凌犯罪策略中应当注意手段的综合性,预防效果最大化。

密切关注时间、地理因素

美国校园犯罪与安全研究多年来实证调查的结果表明,校园暴力事件与人物、场所、地点和事件发生的范围等因素有着极大的关联,从而证实校园霸凌犯罪与特定的时间、地理密切相关。不仅如此,与校园霸凌犯罪相关的时间与地理因素可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研究。

从时间因素来说,宏观层面:从犯罪学意义上来说,6月暑假前夕,校方对校园霸凌犯罪的注意力有所减弱。同时,对于寄宿制学校而言,课余时间也是校园霸凌犯罪高发的区间。微观层面:调查研究显示,近20%的暴力行为发生在课间,33%的暴力行为发生在放学路上;上学路上和课堂上发生的可能性比较小,合计7%左右。在上述敏感时间段进行集中管理或设置巡查,掐断犯罪发生的时机,可有效遏制校园霸凌犯罪产生。

就地理因素而言,我国校园霸凌犯罪集中于二三线城市。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年轻劳力不断向一线城市涌入,但子女通常留在原籍。社会控制力的削弱为校园霸凌犯罪间接提供了制度土壤,校园霸凌犯罪得以在二三线城市的校园生活中接连发生,且由于关注度的不足,事态往往发展到非常严重的程度才会引起有关部门及媒体的关注。

时间与地理因素的规律性折射出校园霸凌犯罪的规律性,所谓最优的预防策略即达到预防成本与预防收益的边际效益,花费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收益。对于校园霸凌犯罪而言,在犯罪的高峰期及多发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方是预防校园霸凌犯罪的应有之义。

(作者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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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前沿观察 B05 校园霸凌犯罪心理形成机制及预防研究(下) 2018-12-26 2 2018年12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