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近日,市司法局印发实施《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对律师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对公证员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对司法鉴定人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3项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并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分别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这是市司法局自2016年对法律服务机构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以来首次将抽查对象扩大到法律服务人员,实现了法律服务行业随机抽查全覆盖。
“一单”,即抽查事项清单,市司法局编制形成了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7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两库”即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托信息化手段,以行政审批系统数据为依据,将在本市登记执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全部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按照“每一抽查事项配套一项实施细则”原则,市司法局制定印发了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7项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细化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等,明确具体操作规程、检查标准和结果处理,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在市司法局系统执法监督平台开发“双随机、一公开”应用模块,向市司法局各业务处室和全市各区局开放端口,通过信息化手段抽选、记录、统计、分析、管理数据,实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公开公正、科学高效。
2016年来,市司法局共对430余家法律服务机构及420余名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予以指正并限期整改,检查结果也在上海司法行政网上主动公开,供市民查阅。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