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学富
永贞元年(805年),“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写了一篇奏议,即著名的《驳复仇议》,矛头直指陈子昂,批驳了其《复仇议》“诛而后旌”的矛盾主张,体现了柳宗元礼刑统一、同情弱者、构建和谐的“以民为本”的执法理念。柳宗元为何要批驳100多年前的陈子昂呢?这缘于发生在武后统治时期的一起为父复仇案件。
徐元庆为父复仇刺杀赵师韫
陈子昂于文明元年(684年)进士及第后,在仕途上一直没有多大起色。武则天执掌朝政后,陈上书言事被武后赏识,因其才气而授以麟台正字。长寿二年(693年),陈子昂为母丧守孝结束,升迁为右拾遗。就在这一年,在天子脚下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死者为当朝御史大夫赵师韫,凶手为驿站的服务男生徐元庆,《新唐书·孝友·张琇传》对此事作了记载。徐元庆为何要谋杀赵师韫呢?原来他是为父复仇。
赵师韫曾在同州下邽(今陕西渭南)担任专管地方治安工作的县尉。徐元庆的父亲徐爽因为犯罪被赵师韫正法。史上没有记载徐爽因何罪被杀、赵师韫是否执法过度,但从此案的走向和争论的焦点推测,徐爽有可能罪不至死,有冤情。徐元庆也曾申诉上访,而有关执法部门不作为,致使徐元庆走向极端。此案并没有影响赵师韫的升迁,不久,赵师韫升任京官,任御史大夫。徐元庆看到杀父仇人不仅没受到惩罚,而且还官场得意,春风满面,他心里极不平衡,暗下决心: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于是隐姓埋名,到离京城较近的一家驿站做起了服务男生。因为他心里清楚,只有在官办的招待所里才有接近赵师韫的机会。徐元庆在驿站里默默无闻地干着服务生的工作,打扫卫生、拆洗被褥、端菜送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赵师韫因公事出差住进了这家驿站。赵师韫在随从和地方官员的陪同下,来到驿站歇息。朝中大员光临,驿站也是蓬荜生辉,驿站的负责人和服务人员忙得不可开交,殷勤备至,小心伺候。晚上,酒足饭饱之后,赵师韫走进已经为他准备好的一个套间内休息。
当徐元庆听说是仇人赵师韫下榻驿站,心里异常兴奋和激动,他在心里告诫自己:一定要沉住气,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千万不能失手,要确保成功。于是他主动申请承担起伺候赵师韫的全部工作,以便寻找机会下手。赵师韫哪里想到竟有一个仇家盯上了自己,危险正一步一步地向自己走来。赵师韫肚子里的酒精逐渐发作,他感到口干舌燥,胃里一阵翻腾,他大声向外喊道:“来人啊!”徐元庆应声而到,怯生生地问道:“大人,您需要什么?”“茶水,水果”“我这就去给您准备”徐元庆说完,转身离开房间,将房门虚掩着。
徐元庆准备好茶水、水果,用托盘端着,同时,他将一把利刃藏在托盘的下面。徐元庆走进室内,将房门在里面插上,把托盘放在桌子上,恭恭敬敬地向赵师韫说道:“大人,茶水、水果来了,请您享用。”赵师韫漫不经心地来到桌旁,拿起已经洗好的水果吃了起来。真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说时迟那时快,徐元庆迅速抽出利刃,猛地向正在低头吃水果的赵师韫刺去。赵师韫猛地一惊,指着徐元庆说道:“你要干什么?”徐元庆低声而又有力地说道:“我要为父亲报仇,送你上西天!”话音未落,利刃已扎进赵师韫的心脏,一刀毙命,赵师韫重重地摔在地上,鲜血直流。
报了杀父之仇,徐元庆心情舒畅极了,他异常镇静,从容不迫,并没有逃逸,而是自缚其身,主动到官府投案自首。
陈子昂主张先“诛”后“旌”
朝廷命官被杀,也是一个被刷屏的新闻,尽管当时没有网络,传播媒介也不甚发达,但是此案重大,不仅惊动了朝廷,而且在民间也是不胫而走,议论纷纷。在朝廷中如何治徐元庆之罪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有人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应该判凶犯徐元庆死刑;也有人说徐元庆杀人是为了报杀父之仇,其动机有情可原,孝感动天,当朝是以德治国,以孝治天下,不仅要判徐元庆无罪,而且还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宣传。武则天权衡利弊,表态说:“徐元庆孝心可鉴,赦其无罪,该案到此为止。”
武皇后发话了,此事也该落下帷幕了。可是突然杀出一个程咬金,这时一个人站了出来,他就是陈子昂。
《新唐书》和《旧唐书》给予他的一致评价是“褊躁无威仪”,所以他爱出风头,好表现自己。他力排众议,写了一篇《复仇议》上奏武后。他在文中指出,徐元庆谋杀之罪,案情清楚,依据国家法律,应当处死,这是国家统一的法规。执法不能两样,徐元庆应该伏罪。但是,据《礼》,父仇不共戴天,也是国家勉励人尽孝的教化内容,徐元庆是为父亲报仇,是对父亲的一片孝心才让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如果因此而赦免了徐元庆的罪行而让他快乐地活着,就是磨灭了他的德行,损伤了他的义节,就不是所说的杀身成仁、舍身全节的节操了。因此,陈子昂建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按照刑律处死徐元庆,然后在他的墓前立碑表彰,赞颂他的美好节操和一片孝心。陈子昂的建议看似巧妙地解决了“礼”与“法”的冲突,也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最后徐元庆一案按照陈子昂的建议作了判决。
陈子昂作为朝中的一名小官,其建议被武后重视,并得到同僚的赞许,未免志得意满,为青史留名,他要求朝廷将《复仇议》“编之于令,永为国典”,此请求也得到了满足。
此案尘埃落地,应该盖棺定论了。698年,38岁的陈子昂解官回乡,后受人所害,于702年冤死狱中,年仅41岁。
柳宗元认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最高境界是“调”
大约在一百年之后,又有一人关注此案,此人便是柳宗元。
柳宗元,字子厚,河东(现山西运城永济一带)人,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散文家和思想家。793年,21岁的柳宗元进士及第,名声大振。805年1月,唐顺宗即位后,柳宗元被提拔为礼部员外郎,掌管礼仪、享祭和贡举。当时,柳宗元翻阅武后时期的文献时得知此事,忍不住想为徐元庆翻案,写了一篇《驳复仇议》。柳宗元毫不客气,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
柳宗元认为礼和刑是统一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即“以防乱也”。为父报仇是礼,杀人偿命是刑。元庆之父如果未犯下死罪,师韫诛之,是践踏人命,元庆报仇,是守礼行义,当旌;元庆之父如果罪本当诛,师韫杀之,完全合法,元庆报仇,则是蔑视国家法律,当诛。指出“诛”和“旌”是矛盾的,不能施加在同一个人、同一件事身上。指出陈子昂的主张自相矛盾,赏罚不明,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柳宗元主张应查清案情,理出曲直,不能混淆是非,更不能含糊执法。
柳宗元强调要同情弱者,以民为本。他分析说,如果徐爽“不陷于公罪”,而赵师韫杀他纯粹是因为私怨,滥用公权,杀害无辜。而州官没能将他治罪,司法机关也不加以过问,那就是“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老百姓喊冤无路、告状无门。他说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民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应予以支持,揭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柳宗元认为解决社会矛盾最高境界是“调”,构建和谐社会。他引用《周礼》的经典,论述治理国家需设“调人”官职,以化解怨恨,劝阻仇杀,如果积极主动地去调解,杀人犯罪就会减少,不会出现陈子昂说的“亲亲相仇,其乱谁救”的局面。他举例徐元庆说,不忘父仇,是孝;不怕死,是义。徐元庆能克尽孝道,为义而死,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这样的人怎么会把王法当作仇敌?而陈子昂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奏议是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
柳宗元的文章论点明确,论据翔实,分析透辟,缜密严谨,语言精炼而准确。在柳宗元的层层剖析之下,陈子昂的论点土崩瓦解。《驳复仇议》堪称驳论文的上乘之作,被作为定论收入在唐朝的法律文献内,后来被收录进《古文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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