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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启动“警情分流”机制

调解员将代替警察受理4类纠纷

本文字数:697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今年开始,110报警“出警”将不仅仅是民警,调解员也将参与到4类纠纷的化解中。记者从上海市司法局获悉,近日,上海市司法局联合上海市公安局共同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与“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的意见》,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上海正式启动人民调解与“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对涉及医患纠纷、邻里纠纷、家庭成员纠纷、婚恋纠纷等纠纷类警情,“110”可分流至人民调解组织受理。

根据本市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调解的分类标准,结合“110”实际工作情况,上海将对涉及医患纠纷、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家庭成员纠纷、婚恋纠纷、司乘纠纷、消费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务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纠纷、房地物业纠纷、涉校纠纷等纠纷类警情的,“110”可分流至人民调解组织受理。

目前,第一批对接分流类别为:医患纠纷、家庭成员纠纷、婚恋纠纷、邻里纠纷4类。

据介绍,市司法局在接到“110”推送的纠纷类警情后,如确认属于受理范围的,通过市司法局“智慧调解”调度系统分配至各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调度至辖区内司法所(街镇、居村人民调解组织)、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相关人民调解员可通过手机APP或PC端进行反馈,并开展后续调处工作。

其中,司法局确认收到警情后,人民调解员应当及时进行先行联系,并按相关要求到场开展纠纷调处工作。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间,到场时限为2小时以内;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及工作日下班后,应及时与报警人进行联系,另行约定调处时间。

据悉,自2019年1月1日0时起,上海已正式启动对接分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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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头版 A01 调解员将代替警察受理4类纠纷 2019-01-15 2 2019年01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