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治庭审

“前脚”卖公司“后脚”抢证照

本文字数:401

  □记者  王川  通讯员  刘晓曦

本报讯  2017年冬,两名做生意的小老板詹某、邱某想买个公司“挂靠”一下,于是通过中间人“刘哥”,找到卖家,谈妥总费用34万元。然而交易当晚,卖方却布下陷阱,在完成交易后抢走詹某和邱某手中的公司证照。2018年6月底,嫌犯祁某某落网,该案告破。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祁某某等10人提起公诉。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此罪名判处祁某某有期徒刑8年。

2017年11月27日晚,詹某和邱某等人带着交易款与过户费共计42万元来到宝山区某咖啡馆。在与刘某等完成交易后,突然冲进六七个人直接抢走公司资料。警察到场后抓获一人,经讯问,“卖方”本就不想卖公司,只是想“捞一笔钱”,于是策划“抢劫”一幕。

2018年6月29日,本案的重要案犯祁某某在松江区被抓获。此前,本案其余被告人已被宝山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公诉并分别获刑。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B07 “前脚”卖公司“后脚”抢证照 2019-01-18 2 2019年01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