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临出狱致人轻伤

服刑期间再犯罪刑期又累加

本文字数:425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刘颖

本报讯  临近出狱,却因琐事和狱友发生争执,继而上演“全武行”,服刑人员小田因为在服刑期间再犯罪,又给自己徒增了几个月的牢狱之灾。近日,经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小田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15年,小田因诈骗罪被崇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服刑期间,小田因晾洗衣服滴水与同监室的顾某发生肢体冲突,在互殴中顾某的眼镜被打落在地,左手中指被咬破流血,鼻子也被打出了血。监内管教赶来将两人分开,小田又冲进洗手池猛击顾某背部一下。经鉴定,顾某因外伤致双侧多发鼻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检察机关认为,小田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遂提起公诉。

最终,崇明法院判决小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与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有期徒刑9天、罚金2000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零3天,并处罚金2000元。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7 临出狱致人轻伤 2019-01-21 2 2019年01月2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