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治庭审

邻家失火致八旬老太吸入浓烟送医

诉至法院索赔2000余元获支持

本文字数:715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邻居家中突遭大火,八旬老太因为吸入浓烟产生身体不适后送医救治,但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赵老太只得诉至法院索赔。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赵老太诉请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刘某和周某是一对夫妻,赵老太是他们的邻居。2017年12月11日10时许,刘某向上海市公安局某分局派出所报警称:在徐汇长桥二村有人放火,是明火,门已经被锁上,自己被困在内,请民警到场处理。

派出所于接报案当天出具决定书,载明决定对涉事场所放火案立案侦查。后于2017年12月18日,某看守所出具《释放证明书》,载明:周某因放火于2017年12月11日被拘留,现因证据不足,经某分局决定,予以释放。

此次事件虽未定性,但突发的火灾却让浓烟涌入了赵老太家中。据赵老太自述,当时浓烟直接导致自己咳嗽及呼吸困难,后拨打120被送至医院救治,产生了医药费若干。之后,派出所民警多次找到刘某夫妇要求赔偿,但调解均未果,故赵老太只得诉至法院。

庭审中,刘某答辩称,赵老太因其家中失火而受伤,故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目前经济困难,需要一定的时间来筹措资金,而且银行账户也因此而被冻结,无力赔偿。

周某答辩称,自己不清楚具体的失火原因,但赵老太因为自家失火而受伤治疗,愿意赔偿医药费。只是自己已经被强制戒毒,还有一年才能出来,暂时也没有能力赔偿。

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刘某夫妇家中失火,导致浓烟灌入邻居赵老太家中,致其产生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赵老太为治疗花费总计2000余元,刘某夫妇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刘某夫妇对于承担赔偿责任也无异议,法院予以确认。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B07 邻家失火致八旬老太吸入浓烟送医 2019-01-25 2 2019年01月2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