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2019年上海两会特别报道

代表呼吁成立破产法院 给“僵尸企业”一条出路

市高院:2月1日上海破产法庭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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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陈颖婷  季张颖  王菁

“僵尸企业”想破产,却遭遇申请难题。在昨天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僵尸企业”的出路问题,再次引起代表们的关注。代表呼吁成立破产法院,给“僵尸企业”一条出路。市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及时回应:今年2月1日,上海破产法庭将成立。

本报讯  “僵尸企业”想破产,却遭遇了申请难题。在昨天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就“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专题审议。“僵尸企业”的出路问题,再次引起了代表们的关注。市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透露,今年2月1日,上海破产法庭将成立。

市人大代表、上海力金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诸正伟道出了一些僵尸企业遇到的窘境和难处,很多资产无法转移,想要申请破产却又无处可申请。“比如僵尸企业里有汽车,是无法转移到另一个企业的,这种情况怎么关闭企业呢?能不能给僵尸企业一条出路,让他能够正常地歇业。”

对此,诸正伟代表呼吁成立破产法院,给“僵尸企业”一条出路。“上海有个知识产权法院,能不能再有个‘破产法院’?”在他看来,如果一个企业破产了,技术是不会破产的,能够重新整合。所以诸正伟希望成立“破产法院”,给“僵尸企业”一条出路,让其有一个申诉的地方。

“我们正在积极做这块工作。计划在2月1日,我们上海的破产法庭就要正式成立!”刘晓云代表的及时回应,让会场响起了一阵掌声。刘晓云代表介绍,上海已经有审理破产案件的专门审判团队,最高法院目前也正在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已经批准北京、深圳、上海成立破产法庭,上海高院正在落实,将在上海三中院成立破产法庭。他表示,全市各个单位应当共同深耕常态化的府院破产统一协调机制功能开发,逐步完善府院联动解决相关疑难复杂问题的工作机制。“因为破产案件在法院受理以后,也并不是法院一家就能解决的。”刘晓云代表强调在此过程中,需要司法行政、税务、征信等部门与法院之间的沟通配合。各方要加强沟通,齐心协力,要尽快推动建立市级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健全有利于破产工作健康发展的税收减免、信用修复等制度,以及破产费用保障机制。“因为企业破产,不是说只有死掉这一条路。”刘晓云代表希望通过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行政服务来解决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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