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刘颖
本报讯 现如今,金融类诈骗形式多样,令人防不胜防。近日,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利用金融业务实施诈骗的案件。后经崇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崇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沈某有期徒刑10年9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刘某在负有巨额债务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经他人介绍,为亳州市某药业公司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并收取中介费。在此期间,刘某与沈某商议,欲将部分贴现款截留归二人使用。两人骗取被害单位办事员查某信任后,和查某签订了委托收款证明,由查某将61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交由刘某代为贴现,刘某名下公司则代收贴现款580万余元。
事后,刘某、沈某向被害公司共计转账350万元,同时截留230万余元用于归还各自债务及支付中介费,后以承诺还款、拒接电话等方式推搪查某。截至案发时,钱款仍未归还。其中,刘某用掉截留款项89万余元、沈某用掉141万元。
本案中,被告人刘某、沈某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二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
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刘某、沈某提起公诉,后经上海崇明法院审理,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
检察官指出,承兑汇票贴现是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由于银行承兑手续流程麻烦,审核严格,信贷资金紧张,贴现利率没有优势,因此很多中小型企业因为急用资金周转而找中介进行承兑贴现,以实现立即收款,但如果中间有环节出错,承兑贴现款存在被截留的风险。
因此,检察官建议中小企业应当寻求正规金融机构进行汇票承兑贴现,避免上当受骗。每个公民都应诚信守法,共同维护社会金融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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