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醉驾入刑”实施多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日益深入人心。但是喝酒尤其是聚会喝酒,还可能引发其他安全事故甚至人身伤亡,近年来,因为这类事件导致向同饮人索赔的纠纷也时有所闻。
在聚会喝酒过程中,如果不能理性饮酒并因此发生损害后果,一般情况下应当自负其责。但如果是多人共同饮酒,那么相互之间也会产生一定的帮助、照顾和注意义务。
在以下这些情形下需要对损害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首先是强行劝酒乃至灌酒;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强迫其饮酒;再次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到住处或者交给其亲友照顾;最后是明知对方要酒后驾车却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后果的。
总之,聚会喝酒不能只顾开怀畅饮,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哦!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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