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下班途中意外身亡 家属要求工伤理赔

徐汇区华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说理化解僵局

本文字数:1471

刘欣楠 制图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妻子在下班途中意外身亡,丈夫悲痛之余将矛头直指用工单位,以工伤理赔要价百万赔偿,然而一纸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却将矛盾彻底点燃.一方拒不同意高额赔偿,一方还搬出家中老幼  “堵门”施加压力。华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介入此事后,依法说理,两边做通工作,最终克服重重困难,促成了此事的成功调解。

【案情】

夏日的一天,上海某公司的员工吴女士在下班途中,突然意识不清摔倒在地,经上海市闵行区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吴女士的突然离世,让原本平静祥和的家庭顿时陷入了困境。吴女士的丈夫刘先生事后向吴女士生前所在公司进行索赔,公司方在第一时间给予3万元的补偿。原本以为事态就这样圆满地了结了,但却在这时发生了突转。

由于吴女士是在下班途中出现的意外死亡,刘先生认定妻子属工伤死亡,故而提出150万元的索赔要求。公司得知后,向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但一个月后的一纸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打破了原有的平静。公司据此不同意刘先生提出的高额索赔,只愿给予人道主义补偿。原本悲痛欲绝的刘先生还未从失去亲人的痛苦中挣脱,索赔之路的艰辛又让他陷入了绝境。

面对无法承受的事实,他辞去了上海的工作,将在老家生活的父母和孩子一一接到上海,而后将四人置于该公司门口“霸门”。面对老人和孩子的出现,公司方措手不及,不知道该如何处置,只得求助于“110”。

【调解】

两边做工作释法说理促调解

为了防止悲剧的发生,在派出所民警的引导下,刘先生被请到了华泾镇司法所。司法所所长冯斌和调解员罗艳红接待了他。

面对工伤不予认定的决定书,刘先生情绪十分激动。冯斌耐心向他介绍司法所的职能,并当场与该公司负责人电话联系协调。调解员罗艳红也针对工伤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的赔偿作出了解释,告知刘先生,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对于刘先生提出的高额赔偿是无法支持的。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沟通,刘先生的态度有所缓和了,他表示自己咨询过,知道自己的索赔过高,之所以提出这个金额也是怕对方压价,其心理价位并非如此。

趁热打铁,调解员继而探其内心真实的想法。原来,刘先生很清楚工伤认定不成后,想要得到赔偿已然不可能,但又不甘心妻子就这样白白死去。虽然工伤没有认定,但刘先生耿耿于怀的是,妻子的突然去世与公司高强度的劳动强度脱离不了干系,苦于尸体已火化,无法认定。而尸体的火化,也是因为轻信公司当初承诺会给予工伤认定赔偿,现在自己吃了哑巴亏。为了让妻子不枉死,只能采取这种过激的行为,以达到索赔的目的。

在得知当事人的想法后,司法所与公司方多次联系,并上门沟通。同时,刘先生也配合司法所的调解,将孩子和老人接回家中休息。

几经波折历经一个多月的时间,最终,公司同意一次性给予适当补偿。刘先生也同意与公司达成和解。

【点评】

司法援助暖人心

本案中,工伤不予以认定导致当事人家属行为过激,为调解增加难度。依据企业职工非工伤死亡赔偿,应享有以下几项:一、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二、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三、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法律规定的赔偿离当事人的心理价位差之千里。时间短,情况急,多重困难置于调解员面前。依法说法,依情调解,从法律和人情,不辞辛劳苦口婆心奔波于两者之间,用自己的真心感动和化解。一个月的努力终换来圆满结局。

虽然工伤认定难成,但司法援助暖人心。司法所主动调解,以真诚而炙热的心,温暖每一位来司法所求助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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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基层调解 B02 下班途中意外身亡 家属要求工伤理赔 2019-02-19 2 2019年02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