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社会

黄浦区在调研中找到垃圾分类工作方向——

源头分类设责任人 加强区域收运中转

本文字数:762

  □记者  夏天

本报讯  “垃圾源头分类实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区域垃圾分类收运中转能力还有待提升……”近日,黄浦区在不断的走访调研中,找到了全区垃圾分类工作的下一步努力方向。于是,拿出“绣花”般的功夫,落实源头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提升区域垃圾分类收运中转能力,成为黄浦破题的着力点。

据悉,源头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由业主自行管理的,业主为管理责任人;无法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街道确定管理责任人。街道办事处对所辖区域内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

黄浦还将提升区域垃圾分类收运中转能力。一方面加快垃圾中转场站建设,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和单位加装小型压站,鼓励单位设置垃圾生化处理装置,加快配置各类垃圾专用收集运输车辆及配套停车场地;另一方面,建立完善市场化运作体系,优化市场准入,鼓励吸收有专业处置能力的社会企业参与。此外,还将深化两网融合“点、站、场”建设,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逐步形成“区内政府托底、末端市场运作”的垃圾收运处置“黄浦模式”。

垃圾立法宣传方面,开年以来,黄浦通过宣传六进系列活动,加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培训,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也纷纷行动起来,集中开展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的社会宣传和社会动员活动,引导全民参与垃圾分类。

同时,为了更好地让居民熟悉、贯彻条例,黄浦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建立以居民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此外,还结合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行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等,让更多居民形成参与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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