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社会

车身粘贴两只“猴”罚款记分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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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川

本报讯  近日,有市民举报沪G牌照的奥迪小轿车车身粘贴了一对小猴玩偶……接到网友举报后,经上海公安交警部门调查,违法驾驶人朱某驾驶车牌号为沪G的小型轿车实施“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违法行为,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对朱某依法作出处罚。

2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机动支队联系该车驾驶人朱某,其对自己在车身粘贴玩偶、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供认不讳,并立刻赶赴支队处理。

机动支队依法对朱某实施的“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去年以来,上海公安交警部门专门针对这一违法行为及其危害性进行了集中宣传,提醒广大车主和司机不要在车身粘贴玩偶,不仅违法,且存在安全隐患,易引发交通事故。目前,上海大街小巷行驶的车辆中已很少见到有粘贴玩偶的情况,但还是有极个别车主和司机我行我素,继续在车身上粘贴玩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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