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公共信用信息的管理、互通、共享情况现状如何?联合激励、联合惩戒的制度配套落实了吗?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召开《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启动会,本次执法检查将针对社会信用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调研。
据了解,2017年10月1日《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也是全国第一部综合性的社会信用的地方法规。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全市在制度建设、信息归集、深化应用以及行业发展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2018年底,上海在国家开展的城市信用状况监测中名列前茅。同时,作为我国最早开展信用服务业务的地区之一,上海目前信用服务机构数量和规模居全国前列。根据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统计数据,在央行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中上海占29家,证监会、人民银行、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等部门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上海占5家,另外,2018年上海主要信用服务机构营业收入规模超过20亿元,约占全国的1/4。
据市发改委阮青副主任介绍,目前,信用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快形成,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成效显现。全市的信用数据归集颇见成效,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归集全市96家单位提供的近4万项信息事项,实现全市200万法人、2400万自然人全覆盖,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归集全覆盖,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累计3.2亿条。另外,为提升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打造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用上海”网站、APP和微信公众号“四位一体”的全方位服务支持体系。目前,市信用平台的日均查询量超过5万次,累计为自然人提供信用报告查询超过3000万人次,为加快推进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很大的助力。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把检查本市《条例》实施情况列为年度工作安排,集中开展《条例》实施情况后评估以及执法检查。据市人大财经委戴柳介绍,本次检查主要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管理,及公共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联合激励、联合惩戒的制度配套与落实;信用修复权等信息主体的权益保障等。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借助专业力量参与以及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通报这四种方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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