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偷锅贼每天超市“打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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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法治报通讯员  应梦轩

做饭时发现家中没锅,竟想到直接到超市“现取”,之后索性每天“报到”顺手牵羊。近期,闵行区出现了两个“偷锅贼”,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以涉嫌盗窃罪将王某、邬某二人批准逮捕。

没锅烧饭竟去超市“现拿”

吴晔(化名)在某超市上班,负责每天晚上下班前的货物盘点。近期,她发现连续四五天,每天店里的东西都会少一些,而且都是一些小家电。通过调取监控,发现有两个女子每天都在锅具区徘徊。

此二人正是犯罪嫌疑人王某、邬某。王某到案后供述,第一次作案是在2018年11月3日晚上。当天,两人正准备晚饭时,发现家里竟然连电饭煲都没有。于是,她们就决定到超市去买一个。

在超市里,她们在锅具区域选了一个标价1400余元的电饭煲。在收银台,王某只将买的牛奶拿给了收银员,而电饭煲则留在推车里。当收银员低头扫条码时,邬某推着手推车从王某身后迅速通过。就这样,两人带着牛奶和电饭煲一起向超市的防盗门走去。

据王某、邬某供述,当时是抱着侥幸心理,想试试能否不付钱就把电饭煲偷走,没想到成功了。

经常兜超市“散步”

邬某称,她们发现偷东西非常方便,就商量着每天都去偷点锅。

于是,第二天晚饭后,王某向邬某提议“到超市走走,散散步”。到了超市后,两人各自寻找中意的东西。挑了一会儿后,邬某拿了一个锅,并用带来的外套盖在上面,一起挽在手上;王某则拿了一个壶放进包里。之后,两人没有结账,直接从收银通道离开。

王某、邬某两人到案后供述,她们用同样的方法连续5次到该超市偷锅,每人每次都是拿一两样,要么买点小物件在收银台掩护,另一个人则用推车带着电器离开;要么直接装进包里或者用衣服遮挡着离开。民警在二人住处查获4只电压力锅、2个压力锅内胆、1个保温壶、4个锅盖和7个炒锅,涉案金额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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