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川 通讯员 张熠
本报讯 谎称阿里巴巴旗下“达摩院”,以帮助客户进行APP推广、网站入驻商户、融资名义,向客户收取定金、报名费、佣金等钱款达到10余万元。近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与潘某某。
“喂,我是达摩院小顾,我们看到您注册了一个APP,我们可以帮您开发融资。”2018年1月底,刘女士接到一个电话,约她至公司详谈APP融资业务。
2月23日,刘女士来到约定地点,公司内部到处挂着“达摩院”的牌子。接待刘女士的王某介绍说,可以帮助她融资500万元,但是需要8800元报名费,如果融资失败,这笔钱可以退回。说着,王某向刘女士出示了营业执照。刘女士疑惑执照上标注的并非阿里巴巴“达摩院”,而是“上海艺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某马上出示了“‘上海艺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担任阿里巴巴“达摩院”项目受理部”的报道截图。刘女士这才打消疑虑,当场用POS机支付了钱款。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她始终没有得到融资业务的回复,打电话询问,对方却一直推诿。
无独有偶。2018年2月1日,李先生接到自称“达摩院”集团控股公司打来的电话,对方称可以提供网络推广服务。因为知道阿里巴巴是大公司,当天晚上,李先生便打款5000元。此后,李先生又亲自赴公司洽谈,以购买网站推广运营,手机APP制作业务等的名义,向“达摩院”打款55000元。然而,一个月过去了,李先生的网站没有任何起色。
原来,刘女士与李先生合作的“上海艺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达摩院”并无关系,而是一家“李鬼”骗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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