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今报》报道,近两年多来,河南已处置完成国有僵尸企业1109户。在处置过程中,河南法院系统出现了不少审理清算破产案件的能手,邢彦堂就是其中之一。
2月25日下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为邢彦堂举行了一场先进事迹座谈会。
今年42岁的邢彦堂,是郑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员额法官,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2000年10月起,他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11年7月,公招到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17年3月,遴选为首批入额法官,任三级法官。
郑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高志强说,邢彦堂既协调全市法院的国有僵尸企业破产案件,还自己承办审结了大量破产案件,是郑州法官中优秀的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专家。
在此过程中,他深入研究解决疑难复杂问题、主动服务各破产企业管理人,高效推动案件进程,提高了审判效率,强力推进了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工作,受到河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表扬。
同时,邢彦堂善于总结审判规律,将实践升华为理论,为郑州中院起草制订了多项企业破产方面的规程,规范了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发表了数篇相关论文。他还积极推广破产审判经验,多次组织全市法院破产审判人员及管理人进行业务培训和研讨。为此,他获得了“五一劳动奖章”等多项荣誉。
2月2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42岁的邢彦堂荣立个人一等功。
据了解,邢彦堂7年间审理普通民商事案件1500多件,审结案件数量连续三年位居全院前三名。
其中,2018年度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416件,结案率为92.86%,并审结23件破产案件,而承办一个破产案件的工作量相当于80个普通案件。
在河南省农业厅企改办主任汪秀莉看来,邢彦堂给他印象最深的是有很强的服务理念、善于沟通、业务能力突出、敢于担当。“我们农业厅下属的2家企业破产案,一个是2001年、一个是2007年的,一直悬着,在邢法官接手之后,很快就解开了。”
“本来我们认为既然案子交给了法院,那就让法院推着走就行了,但是邢法官主动和我们沟通,依法阐释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并要求我们明确各成员的责任。他提醒我们处置破产企业是一项政治责任,当时严肃的语气和神态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汪秀莉说。
高志强称赞道,邢彦堂从事11年专职律师工作后又走上法院审判岗位,真正进行了“换位”,并时时能进行换位思考,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邢彦堂则谦虚地表示:“干一行爱一行是我应尽的义务。从各方当事人角度、从社会公众及专家学者角度思考案件,与各方沟通、倾听其主张诉求,是每一名法官审好案件都需要做的事。”
50年前成立的郑州拖拉机厂在2006年前后进行公司制改革陷入僵局,企业全面停产,成为典型的“僵尸企业”。
2017年12月28日,郑州中院受理了郑州拖拉机厂的破产清算申请。管理人发现企业存在四大难题,邢彦堂作为主审法官,依法、高效地将这些难题逐一有效化解。
如今,郑州拖拉机厂的破产清算案件已接近尾声。(路治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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