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维权热线

付定金就算达成协议? 未签合同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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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语

本报维权热线栏目自开通以来,已经有很多读者咨询各种法律问题。在此,感谢大家对这个栏目的关注和踊跃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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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我们还会将问题和答复刊登在以后几期的本版位置,请您留意查看。

□记者  金勇

“付完定金就算达成协议”?谢先生最近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为了搭建一个购物网站赚取佣金,谢先生联系了一家网络公司负责为网站提供技术支持。双方在网上经过协商后达成了合作的意向,谢先生通过支付宝将定金支付给网络公司。冷静下来的谢先生觉得还有一些具体内容没有谈妥,于是申请退回定金。但该网络公司认为定金已付,双方就算达成协议了,同时还将合同发给谢先生,表示如果谢先生不打算继续合作下去,定金就不予退返。谢先生表示这些内容在支付定金前自己根本不知道,再三要求对方退款未果,他非常气愤,认为自己被欺骗了。

律师分析后认为,在双方并没有订立合同的情况下,谢先生完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定金。网络公司声称“付完定金就算达成协议”的说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同时,律师也提醒消费者,在网上消费和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保存沟通记录,同时也要仔细查看电子合同以及标的物相关信息,在万一遭受损失时作为维权的证据。

【事由】

谢先生通过微信渠道与一家网络公司联系,双方沟通后决定由该网络公司帮助谢先生搭建一个购物网站。性急的谢先生还没等对方把电子合同发过来,就通过支付宝提前将定金转给了对方。这时,网络公司告诉谢先生,他们负责搭建的网站第一年会免费维护,但第二年开始需每月缴纳50元的维护费。谢先生对此并不认同,要求取消合作并退返定金。

网络公司则称已将电子合同发给了谢先生,表示付完定金就算达成协议了,不能退款。电子合同里的第六条规定:因商城软件开发属于虚拟产品,从甲方提供身份信息及开发商城所需的相关资料且支付商城建设定金给乙方之日起合同确立生效。视甲方同意开始制作,乙方开始投入人力物力开发,购买服务器,域名等,若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放弃合作,则商城制作定金不予退回。

谢先生表示,自己在支付定金之前根本没有见过任何形式的合同,合同里包括第六条在内的内容也在此前的沟通中并没有提及过。如今,不想再继续合作的谢先生只希望能拿回定金,但该用什么方法达到这个目的呢?

【分析】

上海恒业律师事务所崔瑶律师分析后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就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此可见,合同是一种协议,是当事人经协商共计后达成一致的文件。而今,网络公司在沟通过程中并没有向谢先生出示过合同,谢先生也没有确认签订电子合同,甚至是对方要求的“第二年开始需每月缴纳50元的维护费”都没有在签订合同前告知谢先生。在这种情况下,可认定谢先生与网络公司并没有协商达成一致,因此双方之间并未订立合同。至于对方称“付完定金就算达成协议”的理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既然双方没有订立合同,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合同生效时间也因合同未签订而没有发生效力。因此谢先生完全有权利要求对方退还定金。

“通过本案例,给了我们一个启迪。”崔瑶律师告诉记者,在这个互联网发展的时代,人们越来越多地选择在网上进行签约消费,这样的确可以提高生活中的效率并降低消费成本。但是由于线上签约消费,相互间没有直接的交流,也不能识别对方真实性,也因不能接触实物而无法判断标的物的优劣,因此近年来网上消费的投诉率在不断增长。

对此,崔瑶律师建议大家在消费前,就一些实质性的需求与对方进行线上沟通,保存沟通记录,宁可对自己关注的需求向对方多发问,也不可因“怕麻烦”、“不好意思”等思维而放弃应有的权益。在正式消费前,要仔细查看有关电子合同以及标的物技术指标,确认合同条款与双方协商的内容相一致后,才能签约;在没有确认所有条款前,切莫心急而向对方支付定金等各种费用,在支付费用时还也应注意查看合同的签订方与收款人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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