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
国家卫健委综合监督局近日公布了首批严重危害医疗秩序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包括倒卖号源、殴打医生、在医院私设灵堂等等。按照规定,这些行为将被联合惩戒5年。跨部门惩戒的具体措施包括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报其所在单位等等。(3月3日《北京日报》)
近年来,各地“医闹”不断,暴力伤医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危及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别是,医患之间陷入了信任危机,潜在的矛盾一触即发。人们在为救死扶伤精神和崇高医德感动的同时,也为医生恶劣的执业环境感到忧虑。如此语境下,国家卫健委将殴打医生等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联合惩戒5年,坐飞机、乘高铁、考公务员等均将受限,具有一定的威慑力。
事实上,早在2014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了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严厉惩治侵害医患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惩治聚众打砸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涉嫌犯罪的行为。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首次将破坏医疗秩序行为纳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表明已将暴力伤医入刑。
要知道,伤一名医生,相当于伤了成百上千的医生。而且,医生是用心在给病人看病的,伤了他们的心,还怎么给病人看病?这就要求,针对伤医、闹医、辱医等行为,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好预警,防止暴力伤医事件的发生;同时,对暴力伤医行为,应依法予以严惩。毕竟,敲山震虎、杀一儆百,要比“破窗效应”好。2018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明确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并对殴打医生等行为实行联合惩戒,使暴力伤医者“一次失信、处处受限”。
换言之,要将殴打医生者打入联合惩戒的“冷宫”。若要消弭部分民众的“仇医”病态心理,遏制侵害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发生,在严惩暴力伤医的同时,更须重塑医患关系。首先,地方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建处理医患纠纷的专门机构,依法调解,秉公办事,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当然,对于伤医、闹医、辱医等行为,理应重点打击,决不能助长暴力伤医的嚣张气焰。同时,医院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减少和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不给暴力伤医可趁之机。同时呼吁全社会建立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医患携手共筑情感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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