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读者呼声

金玉良言

银行要老伯证明“我是我”,奇葩!服务也应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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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玫昆仑

近日,四川广元旺苍县普济派出所收到一位老伯的求助,他在银行取钱时因为升级后的二代身份证号码与存款身份证号码不符,银行工作人员要求他到派出所开具一份“是同一人”的证明才予以办理。派出所回应银行:“我们不开这种奇葩证明”。(3月2日《南方都市报》)

银行要老伯开具“是同一人”的证明,就是要求老伯证明“我是我”。没想到派出所回应银行:“我们不开这种奇葩证明。”确实如此。2015年8月,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不再出据的18种证明资料》,明确规定,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证明是同一人的,公安机关不予证明。该规定已经出台3年多了,银行方面还要老伯证明“我是我”。试想,派出所不开这种证明了,银行方面却非要老伯开,不开就取不到钱,这不是在为难老伯是什么?

其实,看到老伯18位数的身份证就可以猜出老伯15位数的身份证号码,根本不用要求老伯去派出所开“我是我”的证明。因为第一代身份证升级为第二代身份证时,第一步是在原身份证第六位数后面插入19;第二步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式计算出尾数,作为校验码。银行服务人员如果懂得这些,自己就能够证明该老伯就是该老伯,也不会要求该老伯在如此寒冷的天气里跑冤枉路了。

银行要老伯证明“我是我”,其背后折射出银行服务人员服务太任性,不接地气,自然为人诟病。退一步,要老伯证明“我是我”,是银行方面的规定,服务人员也应当活学活用,不能太呆板、太机械,比如要老伯拿户口簿核对一下也行,为什么非要老伯多跑路呢?须知,这一跑,跑掉了行业服务意识与形象。如果银行服务人员真心为储户,就应该建议本单位领导简化办事程序,少一些证明,多一些人性化关怀,让储户存取款少跑路,岂能不闻不问、机械地执行呢?

银行要老伯证明“我是我”,只是“不开证明办不成事”的一种,还有更多需要开这种证明的事例。特别是这种事例早已从商业服务行业发展到政府服务部门。比如,老人领高龄补贴,要到社区开“我是我”的证明;福州的一位先生带着老婆和两人的结婚证、身份证、同一户口本也无法证明“老婆是我老婆”……让活人要“开具健在证明”,跟要“证明你妈是你妈”一样,曝光出来的都是同样问题,皆因服务窗口太任性、太古板,不能服务于民,理应反思。

老实说,从建设社会服务型机构的层面上讲,政府服务部门有责任维护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从践行群众路线的角度来看,政府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应该多一些民生理念和群众视角,换位思考,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少让群众跑路、跑空趟,干群关系才不会失去温度。毕竟,政府服务窗口与群众生活联系密切,是政务架构中最接地气的末端,理应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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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5 银行要老伯证明“我是我”,奇葩!服务也应接地气 2019-03-05 2 2019年03月0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