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主笔闲话

未成年人优惠 不能只看身高

本文字数:361

  明明还是孩子,却因为个子长得高,去景区游玩就要多掏钱买门票,这是不少带娃游客都可能遇到的问题,为此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今年2月对广州长隆集团提起了消费公益诉讼。

近日该案有了最新进展,因长隆集团修改了未成年人购买优惠票标准,明确了对全体未成年人的门票优惠,广东省消委会决定撤诉,全国首宗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就此尘埃落定。

明明未成年人应以年龄作为认定标准,为何现实中的门票优惠却往往用身高作为标准呢?归根结底还是为了方便,而且更多地是为了经营者的方便。

其实,只要优惠规则再细化一点,比如对身高在标准以下的直接给予优惠,身高超过标准的凭身份证件给予优惠,完全可以最大限度地兼顾效率与公平。

从广州长隆集团被起诉后作出的改变来看,这事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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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周刊 B01 未成年人优惠 不能只看身高 2019-03-11 2 2019年03月11日 星期一